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反垄断法规制的新视点

  

  对于这样的危害市场竞争的实质性的卡特尔行为,是需要予以规制的。但是,由于行政指导卡特尔具有行政介入和企业行为两方面的因素,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依据反垄断法进行规制,如果规制的话,是单独对企业方进行规制还是对行政方也予以规制,其标准如何等等,成为了竞争法上的一个难题。下面,笔者通过对日本野田酱油事件的分析,表明:第一、行政指导卡特尔虽然有行政因素的介入,但这并不能成为经营者规避反垄断法规制的理由。第二、在对行政指导卡特尔的规制方法上,需要从两方面着手,即:在对经营者进行规制的同时,对实施了诱发卡特尔的行政指导的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应当予以规制。


  

  二、行政指导诱发卡特尔的典型案例及其违法性的认定


  

  1、野田酱油事件[6]


  

  该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二战后日本逐步废止战时施行的对物资、物价的统制政策的所谓特殊时期,当时的物价管理部门——物价厅,对即将采取自由定价的酱油价格采取了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从而诱发了一起价格卡特尔事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野田酱油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野田酱油)及其他三家公司是从事制造、贩卖酱油的企业,且均为日本国内同行业者中的大企业,其生产量的总和占全国总产量的20%以上。日本酱油协会(以下简称为协会)是由日本全国酱油制造业者组成的企业团体。


  

  1950年,日本的酱油价格还实行国家统治价格,对当时价格不满意的酱油制造企业向物价厅等政府部门要求修改并提高现有价格。后来,企业方面从日本农林省(日本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笔者注)了解到,当年大酱(酱油的原材料之一,笔者注)以及酱油的供给调整规则可能被废止的消息后,考虑到当时的各种情况,预感到酱油界的统制价格政策也可能要被废止。在此情况下,同年6月,协会会长和野田酱油等四公司聚集在一起交换了对酱油价格的意见,认为酱油统制价格如果继续下去的话,最终零售价格应改为一升80到90日元左右,如果统制价格政策被废止,施行自由定价的话,除特殊品质以外的最优秀品种的价格应为一升90日元左右。


  

  此后,物价厅实施了以下的行政指导行为:


  

  1、召集野田酱油等四企业,表明当前酱油的统制价格政策应当停止,今后的酱油价格各企业应当以一升70日元的零售价格为标准自律的意见。


  

  2、在会上,对野田酱油等四企业要求一升价格为80日元的意见,物价厅最终取中间价格,表明最优秀品种的价格最高一升75日元、全部品种的平均价格应止于70日元的宗旨,并且为使该价格得以遵守,希望野田酱油等四企业在确定销售价格时应当考虑到生产、零售、批发业者的盈利。野田酱油等四企业就此做出了保证。


  

  3、物价厅方面示意协会制定关于废止酱油政府定价的陈情书,提交给物价厅的官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