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上述情况也不绝对。功能组别议员的质询案数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与功能组别议员大多数归属于建制派有关。由于身份重合的原因,建制派议员的质询案数量增多(后文将述),必然导致功能组别议员的质询案也相应增加。这就说明,立法会整体上对政府的监察力度有所加大。对香港的政治发展来说,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三)不同派别之间的质询案比较:建制派与民主派
香港媒体把主要政党分为建制派与民主派,立法会内的议员也相应地成为建制派议员和民主派议员,当然还包括部分无党派的独立人士。建制派是指拥护特区政府和中央的政党及人士,主要包括民建联、工联会和自由党等;民主派则是要求立即废除功能组别、实现双普选、追求人权和民主的政党及人士的统称。[16]这两个派别议员在立法会内的表现也与其政治立场相吻合。在立法会内,民建联和自由党可以作为建制派的代表,民主党、民协和公民党则可以作为民主派的代表。基于此,本部分仅以上述五个政党的质询情况为基础,考察他们在质询问题上的不同做法。这对于认识各政党与政府的关系、改进政府的政治处境,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004至2008年,民建联与自由党议员人数之和为22人,每年平均提出的质询案数量为208件,占总数的33%;而民主党、民协和公民党议员人数之和为17人,质询案总数为213件,占总数的34%。由于第四届立法会选举,自由党丢掉了所有席位,因此,2008至2009年度建制派力量减弱,民建联12位议员的质询案数量为127件,占21%;民主党、民协和公民党18位议员的质询案数量为232件,占39%。2009至2010年度,民建联的质询案为104件,占17%,民主党、民协和公民党的质询案数量为223件,占总数的36%。由此可见,在第三届立法会任期里,作为建制派主体的民建联和自由党,其质询案数量占了总数的1/3,而作为民主派主体的三大党,他们的质询案数量也仅仅占1/3略多。第四届立法会中,由于建制派议员数量锐减,因此其质询案数量也随之减少,但仍然占20%左右;而同期民主派的质询案数量变化幅度较小。如何认识二者的比例关系呢?笔者对此作一简要的分析。
按照西方议会制国家的经验,执政党质询案数量一般占全部质询总量的16%左右,有的国家甚至98%以上的质询案是由反对党提出的。[17]根据党派划分的原理,建制派应该是支持政府的,因此建制派议员质询案件数应该低于反政府的民主派议员质询案数量。但是在第三届立法会期内,仅仅是建制派主体的民建联和自由党质询案比例就高达33%,远远超出上述16%左右的比例。进入第四届立法会后虽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但仍高于16%。这就说明,仅仅从质询所肩负的监察政府职能角度看,建制派议员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但是从“执政党”在议会对政府的支持来看,建制派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也就是说,从质询角度看,政府在立法会里并没有可资依靠的力量,其工作难度可见一斑。
那么,为什么建制派质询案会占据如此高的比例呢?笔者认为这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第一,建制派自身定位的改变。在第三届立法会选举之前,建制派,尤其是其主体力量民建联一直被视为“执政党”“、保皇党”,被贴上“亲中”标签,在选举中屡屡失利。而政府制定政策时,并没有及时通知建制派,更不要说与之协商了,这使建制派的地位很尴尬。因此,2003年地区选举惨败后,建制派中的民建联痛定思痛,调整策略,把自身定位为“积极监察者的角色”,不再盲目支持政府的政策,而是以民生为出发点,以是否有利于市民福祉为自身决策的依据。第二,基于选举策略的需要。香港的政治生态极不正常,政党竞争日趋白热化。越是反对中央、反对特区政府声音响的政党和候选人,越能受到选民青睐。建制派议员如果不适应这种大环境,不在立法会中发出声音,竞选时就很容易被民主派击败,在分区直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而质询作为监察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最能体现议员对选民的重视程度,因此比其他手段更容易被建制派所接受。第三,香港立法会的质询包含询问、建议、催促、批评等四个方面,前两者对政府的监督较为和缓,而后两者的监督效果比较刚性。据笔者的抽样分析,在建制派提出的质询案中“,柔性”质询多于“刚性”质询,而民主派的质询案则反之。然而,我们在做质询案统计时并未加以细分,故单纯作案件数的比较不足以显示两派议员在对待政府态度上的差异。事实上,建制派对政府还是相对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