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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转型与人格再造的中国使命

  

  事实上,不实行宪政,中国无法实现真正的统一和长治久安:中国的统一便是建立在专制和暴政基础上的苟且偷安,进而为更大的分裂和流血制造隐患。究其根本,和中国内地的社会危机一样,中国周边的分离主义“危机”是专制体制带来的执政不善和滥用公权造成的;横行霸道的地方官员不懂得尊重当地人民的信仰自由和经济利益,尽欺压掠夺之能事,必然闹得怨声载道、离心离德。然而,在舆论受压制的环境下,地方“土皇帝”会把责任都推卸给“藏独”、“东突”、“台独”,夸大“分裂主义势力”的危险并从中得到更多的中央“维稳”投资。在目前的执政体制下,谁也承担不起“国家分裂”、“民族罪人”的骂名,谁都指望用武力压制由制度造成的分裂隐患,在自己任内维持表面和平,但是这样的“和平”会酝酿更大的动乱,这样的“统一”会加剧分裂。经济和军事强大至多换来一时的畏惧和沉默,但是既然不能收服人心,以后则有更猛烈的爆发。


  

  只有宪政才能为中国实现真正意义的统一,也只有宪政才能赢得世界对中国发自内心的尊重。要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文明大国而不是战争威胁,中国必须以文明的方式担当大国应有的一份责任,而一个专制政府不可能承担这一使命,因为专制是野蛮的;即便它在外国友人面前彬彬有礼,也不能掩盖对本国公民的蛮横无理,更何况在日常待人接物中难免流露出专制固有的轻浮和浅薄。因此,要让中国成为受人尊敬的大国,中国人首先要承担现代公民的责任;只要国人一日不完成道德与政治人格的重建,世界就不会看得起中国,中国的“主权”地位就只能是让世人恐惧的野蛮象征,中国的“统一”也只能是暴力维持的暂时结果。


  

  要实现中国的国内统一,首先必须理性面对新疆和西藏等地的分离主义族群势力。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恐怖分子”或“自杀式袭击者”。如果一个国家出现分裂主义暴动,只能说明这个国家赖以形成的契约基础并不存在,有的族群并不接受民族融合、共同生存的基本前提,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统一问题,汉族需要心平气和地与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族群重新谈判并制定新契约,直到各方达成共识。真正的统一首先是人民在感情上的认同。强行统一只能制造更深的裂痕和更多的暴力,压制“敏感”问题的自由交流只能掩盖真相、加深误解、加剧隔阂、制造仇恨、恶化感情并贻误寻求和平统一方案的机会,让分离主义之火越烧越烈,让中国内地成为各种恐怖袭击的试验基地。在长期的舆论扭曲影响下,如今不同族群的人民之间的误解已经发展到积重难返的地步,发生在新疆和西藏的暴力事件足以表明中国族群关系濒临危险边缘。走向宪政统一的第一步是放开言论与新闻自由,尤其要让汉族通过对话了解分裂主义诉求的真实根源并对症下药。


  

  要说服少数族群维护统一,必须停止对他们的歧视、打压和剥夺,通过宪政机制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实行真正的地方民主自治,同时充分尊重当地人民对地方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少数族群聚居地建立专门保护区。汉族要恢复中华文明的雍容大度,不做不义之事、不图不义之财,否则必然激化种族矛盾和怨恨;既然视少数族群为自己的同胞,就要尊重之、爱护之、善待之。另一方面,少数族群也要理解,暴力和单方面脱离不是出路。如果中国内陆不能实现民主宪政,那么即便一时实现独立,一个强大的专制政权也将是安放在身边的一颗不定时炸弹;只有在民主宪政下实现真正的自治,才是这些地区安宁、稳定、富足的最终保障。在相互尊重、平等对待、自由交流的基础上,中国的和平统一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而各族人民都认同的宪政统一必定比高压专制下实行的武力统一更加稳定和持久。


  

  台湾问题是中国革命留下的历史遗产。两大革命党各自出于唯我独尊、不容异己的立场,相互残杀、长期内战,不仅给自己和对方造成极大伤害,而且给全体国民带来了巨大创伤。1987年,国民党在台湾解除党禁、实行民主,为大陆政府树立了良好榜样。今后如何面对两岸分治状态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个契机。两岸未来由两岸人民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共同决定。在两岸主权归属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两岸政府至少有义务结束敌对状态,放弃武力主张,避免将单方面决定强加在对方身上。就像大陆单方面推进统一不仅无济于事,反而激化“台独”情绪一样,岛内片面推动“独立”非但是徒劳之举,反而造成大陆内部鹰派得势。如果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对方身上,不仅将直接威胁台海安全,而且将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目前两岸统一的最大障碍在于价值取向上的巨大落差,一个民主宪政的台湾不可能接受专制威权的大陆;这种文化差距不仅体现于两岸政治和商业精英之间的交往,而且越来越多地体现于人民之间的交流。如果大陆不改变现有的体制,那么认同大陆的台湾人只会越来越少,两岸离分裂将会越来越近。其实要实现大陆梦寐以求的两岸统一,主动权掌握在大陆人民手中。只有实行民主宪政,大陆才可能和平统一台湾;只有当大陆的制度进步赢得台湾民心,统一最终才有希望。


  

  3.中国宪政之障碍与国民的历史责任


  

  自辛亥革命百年来,中国宪政之所以屡屡受挫,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民一直是被动的看客。2003年“孙志刚事件”以来,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的迅速普及,长期停滞的中国宪政获得了新的动力。民间维权普遍仿效“孙志刚模式”,通过媒体报道的悲剧性事件激发民众义愤,最终触动中央政府进行有限的制度改革。2007年的厦门“集体散步”事件开启了更加积极主动的维权模式,市民和政府的直接对话成功改变了影响市民生活的重大决策。这些有限的维权成功为中国宪政带来了活力和希望,但是存在维权成本高、结果不确定以及缺乏可复制性等局限。在一个宪法承诺的正常维权渠道走不通的情况下,民间维权难上加难,民间宪政依然严重动力不足。


  

  中国宪政蹒跚难行,根本障碍是专制集权所维持的既得利益集团。本来中国宪政完全可以始于大刀阔斧的党内民主改革,有魄力的最高领导者可以借此创造与巩固自己的民意支持和统治合法性,但是他们惧怕宪政分权损害自己的利益,其中的利害关系昭然若揭,无须赘述。出国考察宪政的清末官员载泽曾说:“宪政有利于国,有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一语道破既得利益自“百日维新”以来阻碍宪政改革的玄机。然而,此言谬矣!宪政何止有利于民,又岂不有利于官?!即便抛开执政者个人的内在尊严,即便从执政者——尤其是最高领导者——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宪政只能给他们带来一世清名,又能让他们失去什么?当年孟子问齐宣王为何不施仁政:“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今天同样可以问执政者为何不施行宪政:难道还有哪个执政者钱没赚够吗?荣华富贵没有享尽吗?更多的权力、金钱、美色、排场、虚荣究竟能为你们增添什么?如果还是执迷不悟,一味揽权敛财,直至自己或家人沦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那就不是利益动机在作祟,而是个人见识和品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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