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权文化是外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文化基础
西方的封建时代不同于我们国家先秦时期的封建时代,“中国先秦的封建是自上而下实行分封,而西欧中世纪的封建是自下而上拥戴国王”。[8]西方的封建时代更不同于我国两千多年的所谓“封建社会”,“事实上,在西方的封建时代,君主的王室特权、贵族的特权、教会的特权、市民阶级与自由市的自治权,都有着宪章式的明文规定,彼此政治游戏都有公开的法则可循。而且,正因为这个权力分立与抗衡的背景,才为近代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与地方自治奠下了基础。”[9]贺卫方先生也曾经指出这一点:“影响西方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他们曾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实际上在我看来,西方意义上的分权从中世纪的角度来看,特别重要的是贵族的权利、国王的权利、城市的权利、商人的权利等等这样一种划分。”[10]可以说,正是西方这种封建分权的背景和基础,逐渐形成了西方的分权宪法文化。
在分权宪法文化的影响下,19世纪以来地方自治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可以说已形成一种地方分权和自治的宪法文化。现在西方的主要国家,不管是联邦制国家(如美国、德国等),还是单一制国家(如英国、日本、法国等),都实行地方自治。[11]而且,地方自治国家都有一个基本特征,即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法律明确划分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它们在各自的管辖事务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在西欧分权思想的影响下,加上自身诸多因素的作用,美国等国家还产生了联邦主义的分权宪法文化,建立起联邦制国家。在当今世界约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8个联邦制国家,但它们占了世界二分之一的土地和三分之一的人口。世界上领土面积排名前6位的国家(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除中国外都是联邦制国家;世界人口排名前7位的国家(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巴西),有5个是联邦制国家,印度尼西亚也正在考虑是否改为联邦制;此外,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苏丹)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尼日利亚),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德国),也都是联邦制国家。[12]联邦制国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大多数联邦制国家比实行地方自治的单一制国家更加强调中央与地方(联邦成员单位)之间的权限划分,更加重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
许多人对联邦制存在严重的误解,认为联邦制与单一制有严格的区别,联邦制必定是国家之间的联盟,联邦制必定实行地方自治,其地方自主权大而中央权威小,而单一制则必然是中央集权,中央具有极大的权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