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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1.更广泛的普及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我国实行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政策相结合的国家政策。近几年,我国也在致力于普法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执行工作中我发现,因为不懂法律而无理取闹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而且,有很多纠纷正是公民不懂基本的法律,在事前不够谨慎引起的。如果公民稍微有一些法律知识尽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很多纠纷时可以避免的。


  

  2.执行法官的压力非常大,越来越多的案件与法官数量不能维持平衡,法官显得力不从心。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大大小小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官所承受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就我所在的执行三庭而言,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案子。刚去的时候,我工作热情非常高,总想着把手里的案子处理完,以至于法院的人员老是提醒我要注意休息,他们说工作是永远干不完的,刚开始我不以为意,五天后,我不得不承认这句话,工作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因为知道我累得病了我也没干完手上的活,刚要完成时就会又来一批新的。据我发现,我们庭的一个法官在半年内报结了870个案子,平均每天报结9个案子,而大约每10个案子中能报结一个,工作量不可谓不大。这还是说有了六年工作经验的法官。对于刚进法院一年的法官,主要是处理一些非技术性的任务,担任书记员的角色。我们庭的一个书记员中午连午休的时间都没有,他说他每天还要加班到9点,周六周日也要加班,就在我即将实习结束的时候他也给累的得了病。在我去实习之前有位陪审员,我们称之为曹老师,据说她是刚到执行局当陪审员就累得心脏病复发。由此看来,执行局的法官数量根本就不足已处理目前数量越来越多的案件,而法院在人员力量方面明显不足,为此,他们也是非常希望能有更多的实习生去锻炼。


  

  3.部分判决得不到执行。一个案子的真正结束不是判决而是执行,得不到执行的判决无异于一张废纸。公民到法院提起诉讼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到一份判决书,跟重要的是追回损失。而一个月的时间生活让我发现其实有很多判决根本是得不到执行的。执行局工作必须要求有被执行让人,如果没有被执行人可以发出公告。能够找到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有足够财产的一般可以得到执行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就要无限期的延长了直到被执行人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继续执行,案件则一直在法院压着,但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案款的可能性不大。而公告的情况也是如此,就在于被执行人有没有偿还能力。其实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来说很多情况下就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或者被执行人在判决前后转移财产,下落不明。而且,即使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一般情况下对于判决书中涉及的利息等不是有明确数额的利益,除非申请执行人特别坚持主张权利,一般都会在法官的调解下免去,得不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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