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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歧视事件的宪法学分析

关于教育歧视事件的宪法学分析


付超军


【摘要】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连续出现各种形式的教育歧视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涉嫌教育歧视的事件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平等的人格尊严,而且违反了我国宪法上规定的平等权和教育权,侵犯了学生的教育平等权。
【关键词】教育歧视;人格尊严;教育平等权;宪法保护
【全文】
  

  一、涉嫌教育歧视的事件


  

  “绿领巾”事件 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搞教育“创新”,把学生按领巾颜色分成两类:好学生戴红领巾,学习不好或者调皮的学生戴绿领巾。这让戴绿领巾孩子家长感到很难堪,认为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但学校坚持认为这并非歧视,而是激励学生上进,下次争取戴上红领巾。(10月18日《华商报》)


  

  “红校服”事件 10月25日下午,网友“天佑中华A”发布微博称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中学的包头市二十四中,将130件背后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的红色运动服,发放给初二、初三年级成绩前50名的学生和学年成绩进步特别快的学生。


  

  “测智商”事件 据报道,无锡一些中小学教师因为学生学习成绩差,便要求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智商测试”,如果测出孩子智商低,老师就可以向上面打申请,这样的孩子的成绩就可以不计入班级成绩和考核,自己的“绩效考核”也就不受影响了。而“有的家长竟然希望医生给自己孩子的智商打出低分。表示如果孩子智商低,那么即使成绩差也不会影响到老师的业绩。”(10月30日《扬子晚报》)


  

  “三色作业本”事件 山东枣庄三十九中根据学生成绩好坏,为学校部分班级学生分发红黄绿三色作业本。有家长认为,学校这样做,容易伤害成绩差的学生的自尊心。校方称这是分层次作业,是为帮助学生缩小差距。(11月1日《齐鲁晚报》)


  

  “走廊考试”事件 11月8日,市民投诉南昌市进贤县第二中学初三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安排学习较差学生在教室外面考试。8日刚好是廿四节气中的立冬,当地气温突然下降了十几度,孩子们在瑟瑟寒风中考试,他们有的戴着帽子,有的握紧拳头,脸蛋冻得通红。(11月9日《中国青年报》)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安徽听众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当地学校的月考和期中考试的考场座位,都是按照上次的考试名次进行排列,第一名坐在第一位,最后一名便坐在最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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