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修改中的二元理论
赵玲
【摘要】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各地区的
公司法提出了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我国《
公司法》也做出了相应修改,意图使之更加符合国际通行范式,更具实践操作性。但是,《
公司法》的健全和完善并不是一次或者数次修改就可以实现的,也不是单纯的条文增删或者制度的罗列就可以完成的,它更需要一种理论上的创新。诸如自由与管制、股东资本主义与经济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以及竞争效率与路径依赖等理论范畴都应纳入
公司法研究之中,并为未来
公司法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关键词】股东资本主义;自由主义;竞争效率
【全文】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公司法提出了挑战。欧盟的公司法一体化行动,拉丁美洲的公司法变革,乃至亚洲各国、各地区的公司法改革,都是在这一潮流之下的应对之举。我国也于2005年修改了《公司法》,意图使之更加接近于国际通行范式,更具实践操作性。然而《公司法》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系统性的事件,它不是单纯的条文的增加、制度的罗列,更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在公司法理论研究中,经常引起学者关注的问题是自由与管制之争。事实上,除了自由与管制这样一对矛盾范畴外,还有许多相互对立的理论范畴,如股东资本主义与经济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竞争效率与路径依赖等。对此,都应纳入公司法的研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