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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院: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

  

  而另一种历史观宣传,就是强调所谓的老“五院四系”,一直强调其历史的最早性。对于这种说法,我们可以看看,现在的美国,最早的法学院应算是威廉玛丽法学院(1762),但现在贡献最大,影响力最大的却是比威廉玛丽法学院后起的名为Harvard/Yale的法学院。所以最早也不能说明什么,尽管现在威廉玛丽法学院也相当好,但威廉玛丽法学院并没有抓住诸如“五院四系”的尾巴不放。


  

  当然,我并不是攻击有历史的法学院系不是好的院系,也不是说78、79级的很多人不是人才,而是对于现在处于21世纪的高速发展与社会转型期,过多的强调历史,除了能够形成意见,并不是知识。(所谓意见,你说也行,我说也行,可以不同,也可以不为真,而知识却是含有确定性与真实性。当然意见说多了,就像谎话一样,久而久之,就会信以为真,而放弃追求真知的欲望。)而当时的78、79级著名校友之一的贺卫方老师也曾多次坦言,当时他们在学校所学的,更多是法政策教育,而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学教育;而另一位代表张卫平老师也多次强调:我们当时是没有书读,现在学生是书太多,反而不读书。对于现在的法科学子,与其沉寂于这种诉诸历史的“准”神话之中,不如花时间分析一下真正的形势,而得出自己的困境与出路,因为历史一旦固化,除了对于少部分人或少数群体有用外,对于大多数人或整体社会来说,并没有任何贡献,当然对于媒体的“噱头”贡献除外。对于问题:当时的法科学子水平高,还是现在的法科学子水平高,不能轻易下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外部条件远远优于当时的法科学子。同时作为国家发展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对于当今的法科学子提出更高的要求。


  

  2)计划思维下的法学院


  

  从20世纪末21世纪初开始,我国法学院系进入极速发展时期,在1978年时,只有老的五院四系,在1991年时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院系共有64所,其中有博士与硕士授权点的院校一共有23所;而到2000年时,全国法学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一共有96所,授权点是1991年的授权点的四倍,而在2008年的法学学科学位授权点名单中,仅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院构共有43所,其中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共有12所,另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共79所,而在2010年全国仅一级法学博士授权点共有38所。也就是说,随着我国高考的扩招后,全国各高校院系专业都有很大程度扩张,而这样形成了现今有600多所法学院系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高考学生扩招,因而法学院系随之扩张,求学教育方面的供给平衡;另一原因则是设置一个法学院系,相对非常容易,如果要设置一个工科专业,光实验设备投资,就足以让很多学校望而却步。但只要有几个老师,就可以设置一所法学院系,成本低廉;最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招学生可以挣钱,除了学生学费外,教育部会给每位学生补助一定费用,而不负责的培养方式所需要的成本远低所需费用。贺卫方教授曾在一次讲座中不点名地提到某校某党史系招不到学生时,摇身一变,则成为法学系,相关研究党史的教授,则直接转为研究法律史的教授(当然不止这种情况,现在仍有很多法学院系仍以扩大规模,多招生,来维持其运转,而刚设立的没有几年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因其属于研究生层次,学费多少不直接受官方控制,则成为其重中之重的“捞钱”方式。但提供的教育模式,很难说是成功的,至少从整体来说,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的学生普遍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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