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院: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
邓云成
【关键词】法学院;法科学子;噩梦与美梦
【全文】
理想与现实之间
当我们完成高中学业,参加高考,最后填报高考志愿时,无论你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填报了法学专业,你对为何要选择法学专业心中总是还有一定期望的。而考研也是一样,只是多了份期望,这些期望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学法律可以赚大钱
从我们经常看到与法律有关的,特别是律师诉讼类的电视剧中,或从平常人们的闲谈中,或从你不曾注意到的潜意识观念中,知道学法律,以后可以当律师,挣大钱,此点可能是大多数懵懵懂懂的高中毕业生在做出专业选择唯一比较清晰的观念。特别是在像来自我们那种“穷乡僻壤”地方的学生,犹为如此。毕竟一个大学生,寄托了一个一般甚至贫穷家庭改变命运的期望。不过,现实的情况可能让你感到特别的失望,2009年法学就业率全国所有专业中倒数第一,一般城市的实际工资大约在800-2000元左右(重庆),或比较发达的城市,诸如上海,可能多一点,但也不到三千(可能包吃住,当然也只是可能),当然八旗子弟或超“牛”人才除外。按照现在房价来算,买房比梦想还遥远,更别说改变命运了,有时候想起来房子比命运还贵,不得不让人伤心。
2)学法律可以当大官
所谓当大官,大概远的可以从京师大学堂算起,近的则是这几年在国家地方的选调生、公务员的招考比例中,法学专业的应是最多的。当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学法律的确应该更多的进入公职行业,比如美国近半数总统都为法学院出身,在美国,进了法学院,并顺利毕业,意味着你有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会有很好的前途,美国TOP10的法学院尤为如此。不过请注意,那只是在美国,其没有本科生学法律的,只有在顺利完成本科学业后,才有可能进入美国法学院,而且越是好的法学院,竞争越是激烈,谁一进去,再“呆”三年(J.D)就会有一个光明而美好的前途了。美国法学院经过对学生三年的培养,其具备了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当然包括胜任公职的能力。但中国情况似乎有点不同:一是我们的法学院毕业生(仅算本科生)数量基本上是在全国所有专业应是第一,至少也应算是第二,基数大了,所以比例高也不足为甚。二是除了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其它什么专业的毕业生,只要认真复习几个月,必要时去参加一个公务员之类的培训班,一般会顺利通过我国的公职人员考试,成为我国以后的公职人员(或许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们的公职人员才是如此水平)。所以当大官的途径不只法学院这一条,任何学院、任何专业都可以,唯一的区别就是毕业证上的专业不同罢了。当然我们的法学院是否能让学生具有美国法学院所说的那种能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法学院学生难以做到。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越是在法学院学得久的人,越是想加入“吃皇粮”队伍。而随着现在公务员或选调的起点学校要求越来越高,激烈越来越激烈,一般的法学本科学位还起不了什么作用,于是考研,考一个“985”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甚至博士研究生,然后再去考公务员,读研究生不是为了研究,只是一种平台或“跳板”。更不幸的是,这种“跳板”作用,随着大规模的研究生(本科生更是如此)的扩张,而越来越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