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熊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
刑事诉讼法。
【注释】参见石玉:《赵作海冤案背后荒诞的现实与细节:被推动的错案》,《南方都市报》2010年5月19日;郭俊华:《河南高院认定赵作海案为错案 无罪释放赔偿追责》,http://www.dahe.cn/xwzx/sz/t20100509_1797651.htm.2010年5月9日访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规定:任何人均不得施以酷刑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惩罚。特别是对任何人均不得未经其自由同意而施以医学或科学试验。
美国律师和学者德肖微茨称:“几乎所有的警察在问到他们为了认定有罪的被告是否会违反
宪法时都不说真话”、“很多检察官在警察被问到是否用违反
宪法的手段去认定有罪的被告时都暗示默许他们去撒谎”、“大部分一审法官都明知警察在撒谎还相信他们的证词”等是美国现有司法制度的重要规则。参见德肖微茨:《最好的辩护》,唐交东译,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
【参考文献】{1}林钰雄.
刑事诉讼法(上册总论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序言。
{2}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45—56。
{3}郭俊华.河南高院认定赵作海案为错案无罪释放赔偿追责{EB/OL}.http://www.dahe.cn/xwzx/sz/t20100509_1797651.htm(2010/5/9)。
{4}河南警方破获曾致赵作海被判刑无头死尸案{N}.新京报,2010—06—03。
{5}熊秋红.解读公正审判权——从刑事司法角度的考察{J}.法学研究,2001,(6)。
{6}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07。
{7}徐美君.我国刑事诉讼运行状况实证分析{J}.法学研究,2010,(2)。
{8}陈泽宪.死刑案件的辩护{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61。
{9}陈瑞华.案卷笔录中心主义——对中国刑事审判方式的重新考察{J}.法学研究,2006,(4)。
{10}石玉.赵作海冤案背后荒诞的现实与细节:被推动的错案{N}.南方都市报,2010—05—19。
{11}赵作海冤案的六大推手{J/OL}.http://view.news.qq.com/zt/2010/zzh/index.htm(2010/5/11)。
{12}{日}田口守一.
刑事诉讼法{M}.刘迪,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