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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改革:以中间业务为例

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改革:以中间业务为例


尹毅飞


【摘要】本文以中间业务为例,通过考察国有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制度背景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治理机制改革之重点。文章认为,产权是重要的,但并不表明产权改革和治理机制改革之间存在严格的先后顺序,短期内治理机制改革完全可以先行;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应从优化治理机制内部基础构造入手。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中间业务
【全文】
  

  中间业务作为一个业务集合,具有产品种类多、组合形式灵活、涉及面广和服务综合性强的特点,是目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最活跃的领域,它的发展历程反映了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变迁以及业务结构和经营方式转型的轨迹。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历史轨迹和制度背景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三个阶段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非商品化供给导向型”阶段(1949年至1994年)。这一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有中间业务服务,但没有“中间业务”概念,也无发展中间业务的动机。80年代以前,基本上以从前苏联引进的8种结算产品为主,服务内容和办理条件均有严格规定。80年代后期陆续增加了委托收款、个人汇款、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旅行支票、银行本票、直达电汇等品种(郝瑞明,1988)。各行陆续开办了外汇中间业务和银行卡业务,但仍以结算服务为主,而且业务量很小。例如工商银行的牡丹卡业务,从1989年至1994年,牡丹卡发卡量仅为366万张,交易额1992年为100亿元,1994年为1180亿元(张延亮,2004)。


  

  第二阶段:“存款导向型”阶段(1995年至1999年)。这一时期,“中间业务”概念被正式提出,各行主动提出要发展中间业务,改善服务质量。中间业务主要服务于存款业务,作为稳定、扩大存款来源,优化存款结构,降低存款成本,竞争优质客户基本结算账户的工具和手段。中间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与存款比较密切的代理业务领域,如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代理政策性银行贷款、代理国债发行兑付等。各行中间业务经营策略主要是抢占市场,扩大规模和提高市场份额。中间业务发展的总体特点是品种和业务量增长很快,间接效益突出,直接效益不明显。以工商银行代收代付业务为例,1995年,工行共开办各种代收代付业务25种,年业务发生额5000亿元;1999年增加到115种,净增 90种,业务发生额突破10万亿元,增长20倍,全行新增定期存款的30%,活期存款的60%来源于中间业务。但同期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极为缓慢,1996年至1999年,中间业务收入分别为19.4亿元、20.7亿元、20.9亿元和2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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