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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者权利的比较与思考

步行者权利的比较与思考


Compairing and thinking about pedestrian’s rights


汪琳


【摘要】步行是人类基本的活动方式之一,它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运动。而在城市汽车化的当今,步行障碍越来越阻止这一最简单的运动与出行方式,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均衡各方利益,合理划分路权的使用,关注弱势道路使用者利益,是在发展快速交通的同时,城市设计者、建设者与决策者应该积极思考的问题,通过分析步行风险与步行障碍,比较不同国家对于步行权利的关注与立法、步行权利保护及步行空间的推进经验与做法,思考我国应如何在法律上完善步行者权利,发展步行空间、消除步行障碍,保障弱势道路使用者尤其是步行者的权利等问题。
【关键词】步行者;权利;法律保护;行人优先
【全文】
  

  一、步行风险与步行障碍分析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近13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碰撞事故,每天有3000多人死亡,其中半数以上不是汽车驾乘人员。2000万至5000万人因被碰撞受到非致命伤害,这些伤害是造成全球残疾的一项重要因素。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注册车辆不到全世界注册车辆总数的一半,但90%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这些国家。道路交通伤害是5岁至44岁人口的三大死因之一[1],死于交通事故者,将近半数(46%)为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两轮机动车的使用者,WHO统称他们为”弱势道路使用者” [2]。联合国及其成员国认识到道路交通车祸是对实现卫生和发展目标提出的一项重大挑战。2009 年 11 月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作为东道主召开了第一次道路安全问题全球部长级会议。 2010 年 3 月正式宣布 2011-2020 年为道路安全行动十年[3]。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4]从万车事故死亡率来讲,中国是9.93,也远高于美国1.79、俄国1.04、日本0.81的水平。[5]同样在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中主要并不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而是车外的行人或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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