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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寿潜立宪思想之当代省思

  

  五、附会的立宪文化省思


  

  1905年,严复在其《政治讲义》中说:“吾近于街头,曾见《宪法古义》一书,意谓凡西人之宪法,皆吾古先所已有者。大抵吾人本其爱国之意,每见外人好处,总不肯说此为吾国所无,而十三经、二十七史皆其傅会材料,名为尊我,实则大惑。”[31]认定“傅会(附会)”是《宪法古义》基本释义手法的严复,对汤寿潜这种附会的行文路径颇不以为然。但值得指出的是,这种附会手法并非汤寿潜的发明或专利,相反,清末立宪派里运用附会手法宣传立宪思想,化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的大有人在,一时之间附会的立宪文化蔚为大观,试举几例为证。


  

  1895年康有为在《上清帝第四书》中说:“一在设议院以通下情也……但孟子云,国家闲暇,明其政刑,尊贤使能,大国必畏。《易》称开物成务,作成器以为天下利。《洪范》称大同逢吉,决从于卿士庶人。孟子称进贤杀人,待于国人大夫。则彼族实暗合经义之精,非能为新创之治也。”[32]康有为不但不承认通上下之情的议院系西方国家的“新创之治”,而且视其来源于中国传统“经义之精”。牵强附会如此,叫人惊愕。、


  

  1896年梁启超发表《古议院考》一文,称:“《洪范》之卿士,《孟子》之诸大夫,上议院也;《洪范》之庶人,《孟子》之国人,下议院也……故虽无议院之名,而有其实也。”[33]或许是意识到此文附会不堪,梁启超后来论及此文时说其“生平最恶人引中国古事以证西政,谓彼之所长,皆我所有。此实吾国虚娇之结习。”[34]


  

  1905年出洋考察五大臣之一的戴鸿慈在其出使日记序言中写道:“我观西国,其重视主权也良至,凡百职司,权必归一,而下此服从焉,未有以分权而能治者也……进而论之,则今日文明诸国之政治,皆吾国所固有也,莫不有其真相焉。不审其历史之沿革,施行之内容,而貌而袭之,则书院何以不学堂若?保甲何以不警察若?公局乡约何以不市会若乎哉?”[35]将我国的书院等同于西方的学堂,保甲等同于警察,公局乡约等同于市会,戴鸿慈的所谓“皆吾国所固有”不是附会又是什么呢?


  

  1908年在各省开办谘议局之际,《杭州白话报》在介绍谘议局时也是附会一通。“原来谘议局这个名目,看看象个新鲜得很,其实不是什么外国法子,还是我们中国古老法子呢!我们中国顶正经的书是‘四书五经’,诸位虽不是读书人,也多晓得‘四书五经’的名目,如今我且引出几句古话来,当个注解。”[36]后面的不用再读就知道,除了附会它是不可能有其他手法来注解的。


  

  至于汤寿潜,除了在《宪法古义》中极尽附会之能事外,其在《危言》一书中附会亦俯拾皆是,如他附会十足地说:“天学、物学、化学、气学、光学、电学、重学、矿学、兵学、法学、水学、声学、医学、文字、制造学等学,皆见我中国载籍。近人张自牧《瀛海论》中篇历引各书以证,覼缕无遗。大氏西人政教,泰半本之《周官》;西人艺术,泰半本之诸子。试取管、墨、关、列、淮南等书,以类求之,根原具在。然则谓我中国今不如古则有之,而妄谓中不如西也可乎?”[37]


  

  对于这种深具近代中国特色的附会立宪文化,作为立宪派先锋旗手的梁启超后来评论道:“畴昔谈立宪、谈共和者,偶见经典中某字某句与立宪共和等字义略相近,辄摭拾以沾沾自喜,谓此制为我所固有。其实今世所谓共和立宪制度之为物,即泰西亦不过起于近百年,求诸彼古代之希腊、罗马且不可得,遑论我国?而比附之言传播既广,则能使多数人之眼光、之思想,见局、见缚于所比附之文句,以为所谓立宪、所谓共和不过如是,而不复追求其真义之所存,则生心害政。”[38]斯言诚哉。附会的立宪文化对于近代中国立宪运动的失败不能不说没有责任。窃以为,附会的立宪文化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不利于立宪运动在近代中国的顺利展开。


  

  首先,诚如梁启超所言,附会的立宪文化有碍于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国人认识立宪的“庐山真面目”,而立宪之真面目如何都心中没数的民族是不可能建立起宪政国家的。立宪就是限权,君主立宪就是限制君主的权力。但《宪法古义》中君主权力之大毫不逊色于专制政体下的君主。君权依然不受限制,这哪能登上近代君主立宪的“客船”呢?中国古代典籍中涉及君主的都是如何巩固君权、怎样实施仁政,用议会限制君权的思想观念始终难觅其踪。正因为如此,所以在立宪派的各种著述中都难以发现有关限制君权的附会论述。汤寿潜在《宪法古义》中以及康有为在历次上清帝书中皆未涉及君权限制,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完全缺乏此等近代西方立宪之核心理念。在君主集权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是不可能孕育出限制君权的近代立宪基因的。唯有明白并承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此等特性,才能在中西比较中领悟近代西方立宪政体之精髓。一味通过附会的手法来自欺欺人,当然难以把握立宪精义之所在,附会的立宪派所推动的立宪运动亦当然难以成功。当立宪派向国人附会地宣传说,立宪政治其实系中国固所自有的时候,还有多少人会去认真思考立宪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既然立宪与祖宗之制原本无异,那还犯得着冒杀头之罪去向西方国家引进立宪政体么?


  

  其次,立宪派的附会手法人为地制造了古今之争,对于近代中国的立宪运动而言,由古今之争产生的阻力和障碍未必比中西之争要少些、小些。清末立宪的主动权掌握在保守的当权派手中,立宪派主导的立宪运动所面临的最大阻力就来自这些守旧的当权派。立宪派以附会的手法宣传立宪,意在化立宪运动引起的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但古今之争是否一定比中西之争更有利于推动立宪呢?显然未必。中西之争和古今之争并非是两种时空背景不同、主体不同和议题不同的政争,相反,无论是时空背景、主体还是议题它们两者都是一致的。因而,所谓中西之争与古今之争只是表面现象,其背后的实质问题是相同的,即是否要像泰西那样实行分权政治并强民以权。立宪派的附会所制造的古今之争,其实是附会的中西之争。立宪派可以用附会来自欺,但作为其反对派的当权派当然不会被立宪派的附会轻而易举地蒙住了他们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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