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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极端的犯罪率:理论、实践及全球经济崩溃

  

  有三个主要原因导致了人们对白领犯罪的忽视。首先,白领犯罪很少引人瞩目。联邦调查局(FBI),这个以其公共关系能力著称的组织,自然知道其“卖点”是什么。其主页上的“著名案例”一栏列举了很多犯罪--安然案是唯一的白领犯罪案例(FBI, 2009a)。虽然一些白领犯罪对公民个人的人身造成了严重伤害,但其大部分的影响则是“弥漫四散”的,因为白领犯罪对大部分人的影响只是间接的。除了一些登上新闻头版头条的主要丑闻外,导致了大量的隐藏的金融危害后果的主要是“书面犯罪”。在这里,人行道上没有粉笔勾勒出的轮廓,没有隔离犯罪现场的黄色警戒线,没有鲜血四溅的围墙。最近,在“罪犯可能出没的地方”,执法人员身穿印有“POLICE”字样的夹克衫,在电视摄像机全程录像的同时,已经开始限制因白领犯罪而被逮捕的人员,并敦促他们迅速离开。他们的策略便是使白领犯罪进一步不为人所知。


  

  其次,大量重要而复杂的由老练的白领犯罪人和组织实施的案件从不对簿公堂。这与莫伊尼汉所关注的极端犯罪率不同。资源、权力、财富、全副武装的老练的法治天才、政治气氛、为掩盖犯罪意图而精心设计的神秘行为(特别是一些最大和最耗成本的犯罪),这些因素一起粉墨登场,以决定刑事指控到底能否成立。将这样的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面临的社会现实条件更复杂,比普通的刑事案件包含的因素更多。对美国储蓄及贷款危机进行的研究显示,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构由于缺乏人力和财力,导致它们不能对已经查明了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10]今天,与次贷诈骗有关的犯罪只会在政治辩论中简单性被提及,但谈论的焦点毫无例外地都是银行业以及房主正在进行的或关注的抵押品赎回权的后续问题。“投机”这个词时而会浮出水面,我们也会听到误入歧途的强行叫卖声,引诱那些根本无购买能力的人去购买房屋。虽然这种行为随处可见,但人们不会认为这就是“犯罪”。


  

  白领犯罪在法庭上非常难以证实。“我总想在9月1日抛售出我的期权”,一位被指控进行内部交易的公司总裁说:“内部交易恰巧在9月1日之前发生,我觉得公司已经预计到价格开始下降,而这个信息与我抛售股票的行为毫无关系”,该总裁如是说,其潜台词是:“我敢肯定你绝对也是这么想的。”


  

  第三,人们不情愿将企业的首脑人物界定为“罪犯”,这或许从欧内斯特·伯吉斯对一篇有关白领犯罪的文章的怪异反应中可见一斑。欧内斯特·伯吉斯是社会科学领域最有名的专家之一,他通过这篇文章发现,将那些连自己都否认自己是罪犯的人界定为犯罪人,有违常理。[11]将那些在其所属领域取得卓越成绩的人归为违法者,也可能会被一些人认为是不爱国的。除此以外,媒体发现很难将白领犯罪主观密谋的内容详细罗列出来,以便读者特别是电视观众能将其与视觉画面相对应--拦路抢劫、汽车追捕、遭谋杀的尸体。[12]制片人迈克尔·摩尔在其奥斯卡获奖纪录片《科伦拜恩的保龄》中,讲述了这样一个场景:警察在纽约的一条繁华街道上抓住了一个企业高管,警察首先抓住了他,并迅速地脱掉了他的夹克外套和衬衫,然后才制服他的头部并将其押送到旁边停靠的警车内。摩尔通过这个镜头对美国流行电视秀“警察”(也叫“公司警察”)极力地进行了嘲讽。


  

  此外,正如汤伯斯和怀特所言,创业技能和市场驱动力都为那些寻求信息的人设置了内在的障碍,这些人不得不寻求获得白领犯罪的一些信息,以为我所用。[13]有影响力的律师和公共关系专家经常成为罪犯的庇护者。社会组织经常同时充当矛和盾的角色,它可能掩盖了其高管所实施的违法行为的高昂法律成本。[14]例如,纽约时报已经得知倒闭了的贷款公司(全国金融公司)的安吉罗·莫兹罗和其他的共同被告已经聘请了19人的律师团来为其犯罪指控进行辩护,全美的纳税人将为此负担5000万美元的律师费用。收受了450亿美元保释金的美国银行,同意接管全国金融公司,并承诺在6年内负担由该公司及其官员所引起的诉讼费用。[15]


  

  二、美国银行与美林证券


  

  白领犯罪受到忽视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2008年美国银行以500亿美元对有财务危机的美林证券展开的并购。联邦政府已经给美国银行拨款400亿美元,以防止美林证券破产。当接管美林证券的协议达成时,美国银行的官员得知他们所获得的拨款中必须拨出58亿美元作为美林证券高管的年终奖金。美国银行的兼并协议必须经其股东同意才能生效。但是其在股东签署的委托书中欺骗说这些奖金无需支付给美林证券,所以当进行投票表决时,美国银行的股东们不知道他们将失去这么一笔丰厚的资金,而这笔资金将直接进入美林证券高管的腰包里。


  

  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简称证交会)对美国银行的上述疏忽行为开出了3300万美元的罚单,但是该罚单必须经联邦法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杰德·S·拉科夫法官的判决直中要害。他拒绝批准该罚单,认为该罚单“与最基本的正义和道德观念不符。”[16]拉科夫法官想知道,为什么证交会把对美国银行的罚单转嫁到其股东身上,而非直接针对遗漏股东委托书重要信息的违法者个人。美国银行声称这并不是它们的过错,是律师将股东委托书弄错了。拉科夫法官随后就问:“为什么不追究律师的责任?”拿着丰厚薪水的美国银行的高管们,当他们看到公司的业务是如此运转时,难道就没有责任吗?[17]


  

  美国银行的官员们也说他们已经同意执行该罚单,因为到法庭打官司将会耗费比3300万美元更多的费用。拉科夫法官认为这种说法太过荒谬,暗示说也许这些官员们不愿意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行为。他指出,“正是欺骗了股东们的管理层,决定了那些受害的股东们应该为管理层的错误行为埋单的数额。[18]并未受到挑战(实际上它很少受到过挑战)的证交会罚单,将表面上看起来本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严严实实地遮掩了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机构与忽视白领犯罪的行径简直就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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