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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不能是法盲

法院院长不能是法盲



——《苹果宪草》百问百答第十集

刘大生


【关键词】苹果宪草
【全文】
  

  1、为什么改“兵役制”为“军役制”?


  

  答:军官也是服役者,但不是兵。显然,兵役、兵役制等概念无法概括军官的职业性质。


  

  2、为什么主张“任何自治邦、自治省的公民都没有免服军役的特权”?


  

  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香港、澳门等地的公民不服军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阅读拙作《一国两制与两国一制》。


  

  3、为什么改“国防部”为“军务部”?


  

  答:军事事务主要是国防事务,但不完全是国防事务。


  

  4、为什么要在国务院之外设立中央军事司令部?


  

  答:国家元首兼任最高军事领导是古今中外的通例。所以,中央军事司令部不能设在国务院之内。中央军事司令部虽然以国务院为主要领导,但在名义上国家主席必须是总司令。这样,中央军事司令部就是国务院和国家主席的联合机构,这与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军委有所不同:不再是独立机构,而是联合机构,就像美国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一样。


  

  5、为什么要设立包公法院?


  

  答:本人在批判朱苏力先生的法学理论过程中,曾经明确指出:反对用外洋资源建设本土法治,但不反对利用本土资源建设现代法治。包公文化是重要的本土资源,深深扎根于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之中,利用它对于法治建设十分有利。故主张在全国设立六座包公法院,专门审理涉及基本人权的重大冤错案件。这样一种设置,肯定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如何防止重大冤错案件,各国有各国的招数,但都充分利用各国自己的本土资源。这一经验值得重视。


  

  《苹果宪草》关于八字的利用,关于农历节气日的利用,关于长子责任制,关于天葬,关于省长派出制,关于宣誓制度,关于公职人员用车制度,关于外阁制度,关于国旗、国歌,等等,都与本土资源理论有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阅读拙作《从本土资源到本土法治——苏力本土资源理论学术结构》。


  

  6、包公法院将如何运作?与普通法院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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