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二战中德国、美国军情人员所采用的非对抗性侦查讯问方法非常有效,但是更多的军情人员依然习惯于在侦查讯问中使用那些对抗性的侦查讯问方法。
(二)非对抗性讯问策略的结构
讯问人员现在可以从一个明确的讯问阶段转向另一个阶段,从而将嫌疑人的心理从抵抗点转向一个他可以接受的点,并最终选择向讯问人员供述。讯问的程序,开始于讯问人员那经过设计的开场白,以使嫌疑人相信他的犯罪已经被掌握了;讯问人员的开场白,还为讯问人员提供了一个观察嫌疑人行为特征、以及嫌疑人潜在的犯罪行为模式(嫌疑人是否还涉及到其它犯罪案件)提供了机会。
一旦嫌疑人确信侦查机关掌握了其犯罪证据,讯问人员就需要转入一个新的阶段——向嫌疑人表示理解的讯问阶段。在这个显示理解的阶段中,讯问人员需要对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理性化的解读或解释——虽然社会公众可能认为嫌疑人在当时选择犯罪的决策可能是错误或不道德的。讯问人员作为区别于作案人、被害人的第三方立场,将嫌疑人犯罪行为理性化的观点,对于嫌疑人而言是不需要否认的,也即减轻了嫌疑人拒绝参与讯问、对抗讯问的情绪或意志。
第三个阶段,就是嫌疑人对付嫌疑人最后的对抗——未说出口的对抗。这就是讯问人员应对嫌疑人的不现实的希望或本能拒绝供述的心理。讯问人员必须对嫌疑人未说出口的幻想或希望作出回答——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至于讯问人员为何不在侦查讯问中出示证据的理由等。一旦讯问人员处理好了嫌疑人心中的最后对抗,讯问人员就可以采用假设性的提问来获取嫌疑人的供述了。
“你最近半年来所盗窃的汽车数量最多有多少?是不是有50多辆?”
这种假设性的提问,以及随后的提问,能够帮助讯问人员从嫌疑人口中获得其如实供述。嫌疑人对于这种提问的拒绝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承认犯罪。“不,我没有盗窃那么多的车子”。嫌疑人这种回答其实是间接承认其盗窃了汽车的指控,他随后的回答也比承认盗窃一辆汽车的罪行要重,或者提供的信息量要比警方调查盗窃一辆汽车案件所需要的信息要多。
当我们检验结构性的非对抗讯问策略在侵财犯罪嫌疑人讯问工作的应用效果时,我们发现讯问人员使用非对抗性讯问策略而获得嫌疑人口供的比例高达73%——85%。
(三)非对抗性讯问策略的关键——与讯问对象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