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审查行为
完善法院严格执行起诉条件的规则,禁止提高起诉的门槛,杜绝“抽屉案”和法官故意刁难当事人,相对宽松地适用弹性规定,并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的救济条款。对于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要正确理解司法保护的有限性和时效性,排除司法万能的思想。审查时,要紧密结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避免对国家声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慎重对待敏感性案件,避免简单就案论案,只考虑法律效果而不考虑社会效果,并要确保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简介】
宋旺兴,单位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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