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的程序保障
洪浩
【关键词】专利侵权;程序保障
【全文】
程序保障一般指的是为了追求程序的正义而设计的种种制度上的方式、方法。不同的方式或程序对实体结果有很大影响。[1]一个公正的程序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保证权利公正、准确、及时地实现;因此,为了实现实体的正义就必须不断地对程序进行完善。同时,程序正义本身也有其独立的意义。一个公正的程序会让公民在权利主张的过程中感觉受到了公正的对待。这样,即使在个案公正无法实现的时候,人们仍然会保持对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信任,并愿意通过该机关设立的程序上的救济机制来主张权利。
在我国,专利权的程序保障问题很少被当作一个理论问题来讨论。中国加入WTO后,有义务达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第三部分“知识产权执法”和第四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与维持及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程序”对知识产权程序性保障的要求。但是,仅从履行公约的角度来看待专利权的程序问题是不够的。制度选择的合理性不是公约的规定所赋予的,而是应当建立在对本国实际情况理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本文试图运用程序法理来分析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程序,给完善此类案件处理程序制度提供一个新视角。
专利权的程序保障是指为了保证专利权更为充分、便利地实现的有关处理专利权事务的具体顺序、方式和手续等的制度。具体来说,专利权的程序保障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专利权的取得程序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这里所指的专利权取得程序是从广义上来说的,包括专利权审批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和强制许可程序。对于专利权取得程序,当前的相关著述大多只是从注释法的角度对《专利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介绍,很少探究这些程序自身的合理性。第二,专利纠纷的处理程序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我国现行《专利法》提供了两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1)行政途径。对专利审查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及强制许可程序中出现的行政性专利纠纷和具有民事性质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审、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等行政渠道解决。(2)诉讼途径。专利申请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对于专利权被侵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程序是处理专利案件中最审慎和严密的及最终的程序,也是制度上最能保证公正的程序。修改后的《专利法》保留了司法审判的终局性,是最低限度的也是最基本的程序公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