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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少年犯罪问题浅谈

  

  4.飙车风持续不断


  

  飙车是台湾青少年中流行的赌博方式,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初,飙车只是青少年寻求刺激的一种摩托比赛方式,后来逐渐成为一种赌博的方式。早在1982年,由于飙车经常阻碍交通,甚至发生殴斗,台湾警察多次取缔,未能收效。后来警方又采取措施,不但于事无补,反而经常发生与飙车青年的对峙事件。由于媒体大肆报道及民众的好奇心使然,飙车风气日炽,飙车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耗费治安警力及引起聚众斗殴等现象的发生。据台湾人寿统计,全省高中职以下学生在1994学年度因飙车及车祸致死有206人。


  

  (二)从犯罪主体上讲


  

  1.日趋低龄化


  

  1986年后,台湾14岁组的犯罪数量,已跃居青少年犯罪的第一位。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更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2.团伙犯罪比较突出


  

  两人以上少年合伙犯罪几乎占整个少年犯罪的2/3以上,随帮派活动逐步猖獗,团伙犯罪现象更加严重。2001年7、8月间台北警方破获了一起14岁“黑帮小教父”组织的强盗、性侵害犯罪集团;9月又发生一起亲侄伙同他人持枪勒索伯父1500万元台币的案件,其组织的周密性、计划性以及其作案时的冷血、暴力行径,无不让人惊悸。


  

  3.少女犯罪开始凸现


  

  近年来,许多行为偏差少女也开始组成类似帮派结构的组织,并从事暴力、恐吓谋财、窃盗等非法行为或涉及烟毒、麻药等滥用药物行为,其影响不亚于男性青少年犯罪,且有急速窜升的趋势。另外台湾青少年女子从事性交易被查处案件也日渐增多,专门负责辅导这些“问题少女”的社会局在调查中发现,被查获的少女中,辍学的中学生占了60%,令人吃惊的是,她们都是自愿从事性交易的,大多是直接金钱交易;或有“对价行为”,如以性行为作为交换,对方提供食宿、玩乐花费的代价等。[1]台中市警中山分局在2002年3月26日深夜破获一家色情油指压站,负责人竟是一名仍在北部某专科学校就读的刘姓大专女生,旗下有三名应召女,自己也下海兼差应召。[2]


  

  (三)从犯罪方式上讲


  

  1.手段残忍


  

  现代青少年犯罪手段的残忍性,令许多成人感到胆战心惊,如台北青年林青岳在国中时因为打电动玩具和功课差,辍学离家出走等原因,经常被父母责打,因而心生怨恨,萌生杀害父母的念头。1998年9月间,林(当年18岁)带女朋友及朋友返家同住,被父母当朋友面责骂、殴打,林觉得毫无自尊、颜面尽失。在当年10月10日深夜,伙同其他5人,用刀将父母砍死,搜括钱财后,放火毁痕,即使被捕入狱之后,他也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林在2002年3月29日被判死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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