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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香港公司投资俄罗斯的若干法律问题

通过香港公司投资俄罗斯的若干法律问题


周广俊


【关键词】投资俄罗斯
【全文】
  

  尽管香港已经于1997年回归中国,但根据《基本法》,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经济和对外贸易中享有高度的自治。在中俄经贸合作交流的过程中,香港对于发展中俄贸易、投资的桥梁作用正在日益显现。随着对香港地位的认识以及香港公司投资中国大陆的各项优惠措施的制定,越来越多的俄罗斯公司开始通过香港公司投资中国大陆。同时,由于香港便利、开放的投资环境,许多中国公司也开始通过香港公司曲线投资俄罗斯。在投资日益活跃的过程中,一些法律问题也浮出水面,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将对如何通过香港促进中俄经贸合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此,笔者将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予以简要的介绍,也请各位专家予以指正、


  

  《中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


  

  1994年5月27日,中国与俄罗斯联邦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自199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该协定规定:


  

  “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


  

  对于该条约是否适用于中国,俄罗斯联邦的相关政府部门多次予以说明,其立场是该条约不适用注册地为香港的香港公司。


  

  对于这一问题,俄罗斯财政部等政府部门对此予以解释和答复,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3月3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是否适用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作出了说明。


  

  俄罗斯财政部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第3条第1款,“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用于地理概念上时指中国税收法律效力所及的全部领土,包括其领海。基于此,中国税收法律不适用的地区则不在协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因为这些地区拥有独立的税收制度。


  

  俄罗斯政府的标准化部门在2001年12月14日通过了新的世界各国编码,对主权国家和享有政治、经济、地理和历史特殊性的地区进行编码归类,归类的原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和地区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在这一编码中,中国编码为156,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编码为344,澳门为446,台湾为158。对于台湾问题,俄罗斯财政部的解释为:尽管形式上台湾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台湾却拥有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独立性以及独立的政权体系和立法,所以作为一个地区单独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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