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俄罗斯拥有不动产的限制和相关法律问题
周广俊
【关键词】外国人;俄罗斯;不动产;法律问题
【全文】
一、《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对外国人和外国法人的限制
1、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取得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应当根据《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和其他联邦法律确定(第5条第2款)。
2、对于位于边界地区(该地区清单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国家边界的联邦法律确定)和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特殊地区的土地,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不能拥有所有权(第15条第3款规定)。
3、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可以拥有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内土地的租赁权,但《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第22条第1款)。
4、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根据第28条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必需是有偿的,费用标准由《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规定(第28条第5款)。
5、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应当根据第30条之规定取得建筑用地,并且要遵守《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第5条第2款、第15条第3款、第22条第1款、第28条第4和5款之规定。
6、作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根据《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第35条规定的程序和第5条第2款、第15条第3款、第22条第1款、第28条第4和5款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对于该建筑物所占用的(他人)土地享有优先购买和租赁的权利。俄罗斯联邦总统可以规定一些建筑物的清单,对于该清单中的建筑物不适用前述优先权规定(第35条第5款)。
7、作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根据《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第36条规定的程序和第5条第2款、第15条第3款、第28条第4和5款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外国法人对于该建筑物所占用的(属于国家和地方所有的)土地享有特殊的权利:土地私有化的专有权、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租赁权(第36条第9款)。
二、《俄罗斯联邦关于<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实施法》对外国人和外国法人的限制
1、对于《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第15条第3款规定的外国人不能取得所有权的边界地区名单,在俄罗斯联邦总统对此予以确定之前,禁止将这些边界地区之内的土地出让给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法人所有(第3条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