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检察机关应加强法律监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形成法律体系只是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更加重要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理想的期待更多体现在法律的有效实施及其社会效果上。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更有责任强化法律实施方面的监督,保障法律实施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发挥其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法律体系形成后,未来的重要任务是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法律体系。在宪法框架下,检察机关发挥其法律监督功能,有助于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国家法制的统一最根本的是要统一于宪法,在宪法之下法律要统一,在法律之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政府和部门的规章也要统一。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是无效的。检察机关通过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能够发现进而消除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法律体系内部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完善和发展法律体系,既要发挥宪法的统帅作用,又要切实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促进宪法的实施。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检察机关有义务维护宪法尊严,通过法律监督的方式推进宪法实施,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宪法为根据和指引,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