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的双输?!
蒋志如
【关键词】法学教育
【全文】
一、缘起
前两天,突然看到学生对自己的教学评价,即“听不懂,讲课没有体系,上课越来越随意和糊弄[2]”,而且与同时上该班课程的其他老师比较看,其他老师都为正常教学,只有对我的评价如是。这对于一个已经任教7年,而且一直处于学生的赞美[3]与自我良好感觉中的我来说,感到非常震惊,而且觉得不可思议!
这学期我担任这个班的《商法学》教学。由于这是一个刚刚进入这个学校的新生班,我的要求就比较多与严格,与我原来几乎都担任毕业班法学教学的学生不一样。对于毕业班,我对学生的要求很简单,听课与做读书笔记;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发现效果还很好,几乎没有人反映问题的,相反在结束后与学生们交流时,他们常常感觉到学到的法学知识至少具有前所未有的体系性[4]。
在该班时,考虑到刚刚进入,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严格要求,可以学到系统的法学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还由于我一直以为法学与生活结合得那么紧密甚至可以学到一些基本的道理。在这一理念下,则这样要求这个班:第一,读书笔记,不是简单的摘抄,还要写出对摘抄内容的一些思考与体会,至少从一个角度进行,字数原则在500左右。第二,每当完成《商法学》一编的内容,写一篇1000字到2000字的短文,以体系化的理解与思考所学到的法学知识与法律理念。第三,为每一位同学布置一个任务,在我教授的这段时间内,必须读3—5本课外书,而且对于第一本要读的书的书目都根据他们的兴趣加以确定[5],然后写出读书笔记,让我批改、给出意见,并进行一定地交流,以共同提高。
对于教学工作,我也改变了原来我一个人在台上从第一分钟讲到最后一分钟,而是我首先对一次上课内容进行体系化的讲授,并将其中关键点予以点出,然后由学生对具体的知识进行根据他们自己的理解进行课堂上发言,最后,再根据笔者的理解对这些具体内容进行再理解或者进行串讲[6]。在经历近一学期的教学,除了阅读课外书的作业完成不够外(不过,还是有个别学生都完成了这些作业),其他大致都做到。但到底效果如何?我本以为效果很好,在听到学生教学评价后,只感到震惊与不可思议!
在震惊之余,我又深感不安!经过这两天的沉淀,一方面在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的思维方式;在另一方面,我问自己,学生有问题或者我们都有问题?为什么老师学生之间的思考差距这么大?在这种差距下法学教育,我们培养的未来的中国法律人会具备什么样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