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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及详解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及详解


王荣洲


【摘要】王荣洲律师在本文中详细的介绍了融资租赁合同与传统的租赁合同的11个主要区别。希望您通过本文,对融资租赁合同能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实务中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不那么泾渭分明,遇到具体案件时需要通过基本原理并结合实践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合同形式;瑕疵担保责任
【全文】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功能,以融物为表现形式,内容却是融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指的是传统的租赁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共性,在实践中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形式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明法律事实的重要证据。所以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传统租赁合同的合同形式可分为两个层次:1. 租赁期不满六个月的,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较小,租金较低,租期也较短,证据易于收集。所以合同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往往租赁物价值较大,租金较高,租期也较长,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所以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特别提醒:


  

  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的,一般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完全履行,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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