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宪法史研究三大范式的反思
钱宁峰
【摘要】随着
宪法史研究的学术性回归,当前
宪法史研究(中国内地)呈现出思潮史、文本史和学说史三大范式。从整体上说,三大范式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各自建构了自身的研究价值取向,这为人们认识中国
宪法史提供了不同的想象空间。但是,三大范式存在着相互割裂的倾向,并且忽视了制宪或修宪记录的分析。要拓展
宪法史研究的发展空间,必须在范式上倡导概念史研究。这就必须打破思潮、文本、学说之间的界限,走向一种融合之道。
【关键词】
宪法史;思潮史;文本史;学说史
【全文】
2010年第6期《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发表了王勇所著《晚清立宪与近代政治观念擅变的基础性思维—兼从金观涛、王人博近著评晚清宪政史现状》一文,该文结合王人博等合著《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与金观涛和刘青峰合著《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以下简称《观念史研究》)对晚清宪政史的实证史和思想史模式的讨论,进一步指出了其背后存在值得反思的思维模式。上述两本著作在出版社、出版年份上的重合,加上对关键词的共同关注,不能不让人产生诸多联想。从学术史来看,其中的核心人物王人博、金观涛、刘青峰三位学者一直以来保持着对近现代中国政治思想史(含宪政思想史)的关注,并阶段性地发表了诸多成果。[1]在某种意义上说,政治思想史对宪政问题的关注也对宪法学研究方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宪法学领域兴起了宪法史研究的热潮,其突出特征就是宪法学者向以往大多仅为法制史学者关注的专题法律史研究之一宪法史“进军”。这一趋势已转化为一系列研究成果,比较典型的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江国华教授领衔的中国立宪评论丛书[2]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主持的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3]笔者认为,随着宪法史研究的学术性回归,当前宪法史研究(中国内地)呈现出三大范式,即以王人博教授为代表的思潮史、以周叶中教授和江国华教授为代表的文本史及以韩大元教授为代表的学说史。[4]这些研究模式的出现丰富了宪法史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发展,展现了中国宪法的多重历史维度,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惜乎学界对此尚未总结并展开比较研究,笔者在此不揣浅陋,试图对上述三大范式进行分析,以提醒人们注意宪法史研究路径可能存在的缺失,希就教于方家。
一、思潮史、文本史和学说史:宪法史研究三大范式运用分析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宪法史已经成为法史学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这种研究的动力或许来自于宪法变迁,其间的内在关联性表现为宪法史接续了1982年宪法以来的宪法修改史。然而,王人博教授以宪政文化或思潮为主题的系列研究和韩大元教授以宪法学说为主题的系列研究改变了以往宪法史研究的路径,即以宪法文本加上史实评述的范式。至于周叶中教授和江国华教授以宪法文本为主题的系列研究虽然一定程度上依然继承了传统的范式,并将其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这种范式少了传统的政治性和说教性,而更多具有了对文本认识的学术性和对历史的同情性。这就有必要进一步分析这三种范式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