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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尽管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是强化法律公正性的重要举措,但对政府而言,满足我国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政府尚无力向法律援助中心注入充足资金,也无法保证其它资金来源;中国缺少足够的律师来处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项目仅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城市。[26]法律诊所积极投身其中,既是现实的期许,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为政府排忧解难让政府看到法律诊所的作用,无疑是有利于诊所法律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加其美誉度。


  

  诊所法律教育的本质注定其与法律援助须臾不可分离。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法律援助力量之不足,完全契合的法律援助目标和政府支持鼓励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的精神。法律诊所独特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使其在法律援助中有着独特的优势。[27]法律诊所其性质相当于法律援助中心,如法律诊所成为法律援助的一个社会团体,也为获得财政及民间基金的资助创造了条件。[28]


  

  法律诊所作为一个独立机构从事法律援助的地位,要孜孜以求之。美国的一些州为支持法律诊所教育,出台了法律诊所主体资格、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机构对诊所法律教育予以充分支持的法律规则。[29]美国的法律诊所,早在1951年就为全美民事法律援助六大机构之一。[30] 美国的“法律诊所”已经成为美国法律援助机构的组成部分,法律诊所选择那些能为各类案件中的贫困人群提供免费服务的案件,诊所法律教育的内容也与法律援助紧密结合,法学教学活动也成为法律援助的一部分。[31]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依托于其他机构,不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如果只把法律诊所仅仅作为组织法学教育的教学形式,不能直接以法律诊所的名义对外开展法律援助,就很难为社会所理解。为发挥诊所法律援助的效能,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和提供规范而有效的服务,把法律诊所搭建成开展法律援助的平台。法律诊所依靠自身的力量,在政府相关机构的督导下,独立地开展法律援助,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专业到位的服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32]


  

  此外,也不妨再广开门路, 学习美国法学院在校外争取其他法律援助组织、律师事务所或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与诊所共同合作的方式,法律院系主动与消协、残联、妇联、青联包括社区和街道的机构开展合作,为诊所学生提供更广阔的活动空间。通过提供服务,增加案源、扩大影响、确保诊所法律教育的长久发展。


  

  3.获取制度支持,制定诊所学生实习实践规则


  

  法律诊所学生从事真实的法律业务的身份问题,囿于各国法律体制,均有不同的要求。在日本,由于其律师法的限制,法学院的学生没有资格从事与开庭审判有关的工作,目前的诊所法律教育仅局限于辅助性的法律事务。[33]在英国,对出庭律师的权利有严格的限制,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的学生,在仲裁诉讼中可以出庭但不能出庭辩护。[34]


  

  为了推动学生在诊所教育工作,美国许多州制定了学生实践规则。[35]以美国密苏里州实习学生实践规则[36]为例,结合康涅狄格州[37]、马萨诸塞州[38]、加利福尼亚州[39]这三个州的相关内容对此予以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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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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