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的脱节与中国政治信任的现状分析
——基于厦门市的实证分析
姚金伟
【摘要】此文是教育部创新性课题的拓展性论文,主要探讨了社会底层民众的政治信任危机。我们发现底层民众的政治信任面临着五方面的危机,分别是:政府层级的信任危机、距离--信任幻觉、绝望的改革预期者、理性的被知道者、公仆的背叛。针对我们所发现的危机,我们主要从权力运行的脱节这个视角进行了解读,并探究打破当前政治信任僵局的破解之道。
【关键词】社会底层;政治信任危机;权力运行脱节
【全文】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了。”日前,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针对温州高铁事故答记者问时,突然冒出了这句话,再次刺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事实上,近年来由于官员腐败、社会贫富差距急剧扩大、食品与医疗丑闻、市场上假货泛滥、住楼倒塌、强拆民宅等问题层出不穷,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不断损耗。官民对立、政府权威的堕落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如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2010年黑龙江富锦长春岭事件……这些突发事件的重要诱因即是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对公权力信任感的缺失。怀疑一切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心理共识。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从总体上看当代中国人的社会信任度正处于低值状态。[1]
一、政治信任与权力运行脱节的理论内涵
(一)政治信任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有关政治信任(politicaltrust)的研究具有多种视角和理论:一,政治体系论。伊斯顿在《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认为信任属于对系统“隐性支持”的一种方式,当它输入政治系统时,就会与“支持”的三种取向(政治共同体、体制和当局)紧密关联,成为维系系统合法性的重要因素。二,社会资本论。社会资本是一种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的分析工具。帕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中用意大利的经验证明: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是民主运转的基本动力。三,社会行动论。巴伯的《信任:信任的逻辑与局限》,认为信任是个体在社会行动中行为预期、指向和选择的结果,政治体制是创造和维持公众社会期望的重要机制,其中的权威性角色和组织机构只有履行其信用、义务和责任,才能赢得公众信任。四,社会交换论。雅诺斯基在《公民与文明社会》中,认为市场中的有限交换不会产生信任,只有把有限交换的原则引入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领域,才能维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增强社会信任与团结。五,政治民主论。在沃伦的《民主与信任》论文集中,认为政治信任构成了民主制度良性运作的主观基础;其中不信任的制度安排对民主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许多学者将政治信任界定为“民众对于政治组织(如政党)、政府机构(政府、国会)、军队等的信任”[2]。“当公民对政府及其机构、决策的总体状况以及独立的政治领导的评价为守信的、有效的、公正的和诚实的时候,政治信任便产生了。”[3]我们发现该概念更侧重一种操作化的界定,并没有对政治信任给出一个形而上的界定。罗素·哈丁认为“信任是一种暗含的利益表达机制。就某事而言,我信任你,意味着关于这件事我有理由期望你为了我的利益行事,而这理由就是以我的利益为基础”。据此,我们将“政治信任”界定为公民对政府或政治系统的作为将产生出与他们的期待相一致的结果的信念或信心[4]。
政治信任意味着,公民的需要和利益能够被既定的政治系统所充分实现。“它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在最高层次上,指的是公民对待政治共同体(国家)的态度;在第二层次上,指的是公民对待政治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的态度;在第三层次上,指的是公民对待作为个体的政府官员的态度。由此出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公民政治信任的状况如何,即反映了公民对国家、政治制度、政府以及政府官员的态度。某种意义上,国家和政府的力量与权威就在于它拥有了公民的政治信任”[5]。
(二)权力运行脱节的理论内涵
西方思想家们对权力天然就抱有不信任的态度,所以他们关于权力有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研究。对“权力运行的脱节”源自于伦理学的视角,反映出“价值——事实”选择上的困境。罗素在《权力论》中将权力解释为若干预期结果的产生,他认为“对于权力的爱好要使它结出善果,必须与权力以外的,某种有助于满足他人愿望的目的密切相关”[6];丹尼斯·朗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权力的两个属性:阶级性和社会性,权力的中断意味着权力偏执于其中某一方属性,重心失衡。他认为“如果权力未能达到基本的社会公共权力属性,就会出现社会秩序混乱,市场道德失范,物价飞涨等则会引起各阶层反对,进而造成对政府不信任,政治合法性降低,权力执行难度增加,权力的社会性、合法性即失真”[7];罗德里克·马丁指出,权力运行中的的异化虽没有发展到影响到整个社会,没有发展成阶级间的大规模冲突斗争,但它对政局稳定仍有很大的危险性,仍是一种不良社会现象。如不加以及时制止,就会造成政局动荡,社会混乱[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