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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标准问题研究

  

  (3)调查取证权


  

  检察机关通过对案卷的审查,或通过其他渠道(如公民举报等)发现问题,有权进行调查取证。


  

  (4)旁听权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庭外调查以及调解活动有权旁听。检察机关的事后监督已经有很多弊端,甚至有学者戏称:事后监督等于无监督。因此,旁听权赋予了检察机关事中的监督权,全程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对可能出现的即期的抗诉、息诉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也是提高息诉工作效率的一个途径。


  

  五、结语


  

  检察机关民行检察息诉工作与民行抗诉工作具有同等的优势,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民行息诉工作显示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公正、为民”的一面,体现了检察特色。当然,民行息诉工作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它涉及整个司法体系,需要各个单位、部门协作配合,特别是在检察、审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协调,要坚持“依法、依理、依情”原则,相互帮助支持,认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实践证明,民行息诉工作是其中最能体现这个体系中各部门良性运作的一部分,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机制、法律缺陷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民行息诉工作的方法、机制、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制约民行息诉工作的有效开展,这些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和实践,日臻完善。我们提出关于息诉标准法律问题的“两大标准,五个制度,二元模式”,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在实践中起到推动的作用。


  

  基金项目:2006—2007年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行申诉案件息诉标准问题研究》(课题编号:GDJY0607)。参加该研究的还有汕头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卿娜、杨如龙、王成立、许锦诚以及汕头市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高建柱、王煜。


【作者简介】
李广辉,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文超,单位为河南大学法学院。
【注释】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5383页。
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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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边沁。
科学管理理论:对工人提出科学的操作方法;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择,培训和晋升: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使工具\机器\材料标准化,并对作业环境标准化,用文化形式固定下来;实行具有激励性的计件工资报酬制度;管理和劳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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