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反垄断执法的实践来看,我国金融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亦存在缺失。就我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体系来看,囿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掣肘,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这传统反垄断执法三驾马车在金融反垄断方面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在规制金融垄断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上,应充分考虑该执法机构的技术性和权威性,形成作为特例的金融反垄断执法机构与作为常规的反垄断执法机构通力配合的制度运行框架。此举,一方面可避免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金融领域行动迟缓,而丧失打击金融垄断行为并维护金融市场竞争和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能有效协调金融反垄断规范与经济金融政策,在提升金融竞争力和规范金融竞争行为的同时,兼顾维护金融稳健运行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14]如美联储便承担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反垄断监管职能,荷兰和意大利等国也由中央银行负责规制金融垄断。为了防止金融反垄断缺位或者缺乏效果,我国宜将金融反垄断执法权交由金融监管部门行使。
四、结语
在调整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日益成为社会发展强烈要求的背景下,从制度层面探寻金融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机制,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金融发展与社会公平的互动中,法律制度应该而且事实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以金融垄断的规制为代表的金融法制的变革,将规范和引导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而这正是金融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前提和基础。通过金融反垄断制度的完善,引入竞争主体、优化竞争环境、引导竞争活动、规范竞争行为,构建具有竞争性的金融市场,为消除贫富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助力。当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实现社会公平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样的进路,从反垄断的视角切入只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而这个问题的全貌有赖于学界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
【作者简介】
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袁康,单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
【注释】See Greenwood,Jeremy and Boyan Jovanovic,“Financial Development,Growth,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98,No.5,pp.1076-1107,1990.
参见章奇等:《中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载《中国金融学》2004年第1期。该文运用银行信贷占GDP比例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并利用各省1978-1998年的数据,分析中国各省的银行信贷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其结果显示:以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信贷水平所衡量的金融中介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且,金融机构在向农村和农业配置资金方面缺乏效率。
See Galor,Oded and Joseph Zeira,“Income Distribution and Macroeconomics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60,No.1,pp.35-52,1993;Banerjee,Abhijit V.and Andrew F.Newman,“Occupational Choice and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101,No.2,pp.274-298,1993.
Clarke,George,Lixin Colin Xu,Hengfu Zou,“Finance and Income Inequality :Test of Alternative Theories”,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Working Paper,No.2984,March,2003.
曹源芳:《我国各省市金融垄断程度判断——基于金融勒纳指数的分析》,载《财经研究》2009年第4期。
参见http://topic.eastmoney.com/Shouxufei/,访问日期:2011年1月24日。
参见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7页;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参见http://news.163.com/10/0701/13/6AGTFUDE0001124J.html,访问日期:2011年1月25日。
See Stijn Claessens,Daniela Klingebie,l“Competition and Scope of Activities in Financial Services”,The World Bank Research Observer,Vol.16,No.1,pp.19-40,2001.
参见[美]R·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5-48页。
史恩义:《中国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载《经济评论》2009年第1期。
参见冉光和等:《财政金融政策与城乡协调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82—183页。
参见张燕、邹维:《破除我国农村金融垄断格局的新思考——以支持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为视角》,载《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李震:《应迅速确立金融反垄断执法职能》,载《上海金融报》2008年9月19日第A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