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证据本体论或事实论的研究,例如,自然事实与社会事实,事实的共时性与历时性,事实的信息属性,事实与证据等问题;
其二,证据认识论或证明论的研究,例如,经验推理,事实认定的性质、过程和规律,事实认定的主体与主体际,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客观性、可靠性、可信性、真实性等问题;
其三,证据科学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如心理学、逻辑学、概率论、决策理论等;
其四,证据科学的应用研究,如第17届国际法庭科学大会(2005年)涉及的议题:法庭电脑学、DNA统计学、药后驾驶、滥用药物、灾难受害人识别、犯罪现场模式分析等,以及特文宁教授列举的运动员兴奋剂检测、文物鉴定、恐怖事件调查等。
狭义的证据科学研究领域,主要是指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在这个范围内,证据科学不是一个对任何事实或证据问题都进行研究的包罗万象的学科群,而是一个研究证据采集、鉴定技术以及案件事实认定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体系。这个领域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研究内容:
其一,证据法学研究,包括:(1)证据制度研究,如证据法与诉讼法或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研究,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和混合法系证据制度的比较研究,国别证据制度及其比较研究;(2)证据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研究;(3)证据规则研究,如各种排除规则,特免权规则,证据开示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法庭运用证据问题,科学证据等;
其二,法庭科学研究,例如,法庭科学基本理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庭科学技术标准化,证人证言的心理学实验等;其三,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的交叉研究,这也可以称为证据科学的狭义研究。
证据科学以证据为研究对象,因此,《证据科学》杂志对上述广义证据科学和狭义证据科学所涉及的问题均予以关注。当然,本刊对狭义证据科学特别是司法领域的证据问题将给予更加密切的关注,这秉承了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院训“辨证据真伪,铸法治基石”的一贯宗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在给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成立大会的贺信中指出:“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加强证据科学研究,对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司法机关公正行使自己的权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证据科学研究院目前的研究工作,主要是围绕狭义证据科学而展开的,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两大领域、三个方向、四项任务:一个目标,就是要破解事实认定的千古难题;在此目标下,以法庭科学和证据法学为两大研究领域,以法医学、物证技术和证据法学为三个研究方向,承担着四项任务:一是推动法庭科学和证据法学的同步、快速发展;二是努力解决司法实践面临的重大证据问题;三是培养证据科学人才;四是优化证据科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