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证据科学促进司法公正
张保生
【关键词】证据科学;司法公正
【全文】
《证据科学》杂志创刊之际,作为主编,既感到非常高兴,又感到有很大的压力。新杂志更名于风风雨雨走过14年的《法律与医学杂志》,前任主编常林教授用“我们记录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抒发了他对这份杂志的深厚感情,我们作为后继者,一定要把这段历史发扬光大。
与《法律与医学杂志》相比,《证据科学》杂志涉及的学科领域更加宽阔,不仅包括法律和医学,还包括与证据有关的许多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
证据科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中国学者与国外学者几乎不约而同地为其在2005年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在这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申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证据科学的学科性质、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证。后来检索发现,这一年还有两位英美学者论述了证据科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范围,英国特文宁教授2月发表了一篇《证据:跨学科的科目》网文,[1]美国舒姆教授12月底发表了一篇《关于证据科学的思考》网文。[2]初步判断,这些事件应该是证据科学形成的标志。
证据科学之所以应运而生,有两个深刻原因,一是传统的事实认定方法,即以人证为中心的证明方法不能完全适应当代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二是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事实认定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大家看,尽管世界上存在着比较完善和不够完善的证据制度,然而,即使在比较完善的证据制度下,冤假错案依然层出不穷。[3]这说明,司法公正不仅需要完善的证据制度,还需要新的科技手段。达马斯卡说,证据法的未来是一个“事实认定科学化的问题”。[4]何家弘教授认为,“科学证据”的时代已经来临。它的标志是证明方法和手段从以“人证”为主的证明向以“物证”或“科学证据”为主的证明的转变。[5]我认为,这种转变喻示了一种可能性,即科技手段的运用与证据制度的不断完善,二者结合起来,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而这正是证据科学的使命。
证据科学的研究领域尽管十分宽泛,但却可以将其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领域。
广义的证据科学研究领域,可以包括舒姆教授所说的:概率论和统计学、法学、医学、地理学、教育学、哲学、古代史学、经济学、心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学科领域;也可涉及特文宁教授所列举的证据形式,如运动员兴奋剂检测、文物鉴定、恐怖事件调查、武器核查、新科技手段对考古学、艺术史、天文学等领域证据方法的影响等等。在这个范围内,一切指向证据问题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都属于证据科学的范围。这个领域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