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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司法的偏差

传媒与司法的偏差



——以2009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为例

栗峥


【摘要】200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体现出传媒与司法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张力,并延展出了两种不同的正义路径——一种是经现代媒介手段演绎、修饰、重组出的“感官正义”;另一种是现代法治所一贯追求的司法正义。传媒与司法的偏差越来越大,谨慎对待与妥善解决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将有利于对现代法治的保护,防止传媒因自身的扩展特质而肆意扰乱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进程,防止以传媒力量引导的社会各方面以非正常性压力左右中国司法的自觉性与独立性。
【关键词】传媒;司法;偏差;影响性诉讼案例
【全文】
  

  2010年2月,由北京义派公益团队发起、南方周末和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09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的评选揭晓,“躲猫猫”、“开胸验肺”、唐福珍“暴力抗法”、邓玉娇等案件毫无悬念地入选,(注释1:由北京义派公益团队发起,南方周末和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0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结果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分别为:李荞明看守所离奇死亡的“躲猫猫”案、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案、唐福珍“暴力抗法”案、邓玉娇“官员与女服务生”案、张晖“钓鱼执法”案、河南灵宝“跨省追捕”案、杭州胡斌“飙车”、冒名顶替“罗彩霞”案、李庄案、“临时性强奸”改判案。)这张在很大程度上由网友决定的榜单凸显了传媒与司法的距离,表明了在现代媒介手段影响下诉讼案件与现代法治理念存在着位移与偏差。


  

  一、传媒与司法偏差的表现


  

  200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体现出传媒与司法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张力:权利如何得以保障、权力如何得以限制、正义如何得以伸张等一系列问题在传媒与司法之间摇摆不定,并延展出了两种不同的正义路径——一种是经现代媒介手段演绎、修饰、重组出的“感官正义”;另一种是现代法治所一贯追求的司法正义。这两者间的偏差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意词汇胜于法言法语。话语设计是大众传媒制胜的一个主要手段。在200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中,我们可以在不了解案件事实来龙去脉之时,首先接受到极具视听和形象感的新词汇——“躲猫猫”、“临时性强奸”等,这一个个极具创意的词汇足以吸引更多的民众关注。因为这些极具震撼性的词汇很容易使民众产生想象,它们总是能最形象地表述出该诉讼案件的离奇与独特之处,总能在第一时间抓住民众的注意力。同时,这些词汇包含了极大的情感色彩与态度,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正是这些词汇所具有的独特魅力,使并未接触案件的大众很容易被灌输有色彩的第一印象,从而影响对整个诉讼案件的真正判断。(注释2:庞勒认为,在一场大众运动中,人群的智力特别是思考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分析能力直线下降,反而是激情的演讲、精巧的暗示、耸人听闻的流言、强有力但是却缺乏逻辑分析的语言能够占据上风。可参见[法]庞勒:《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页。)可以说,具有像广告词魅力的这些新词汇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影响性诉讼案件,以至于人们可以淡忘事件本身的争议,却始终记住这些独特的语词。这说明,传媒在第一环节就实现了对司法的话语侵占和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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