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及解决机制
——从禽流感疫情引发人们对“达菲”的关注谈起
王素娟
【摘要】本文以禽流感疫情引发的人们对“达菲”专利的关注、争议为切入点,引出了在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专利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矛盾冲突问题。同时以相应的法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专利制度的发展特点,从理论层面分析了利益关系的内涵、种类以及在专利制度中的具体表现。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建议以“利益平衡”作为解决冲突的基本原则,以“权利-限制”作为解决冲突的基本方式。最后针对目前全球关注的禽流感疫情,从法律角度阐述了公共健康危机的解决机制。
【关键词】垄断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利益平衡;权利限制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2005年,媒体有关禽流感的报道牵动着人们的心:目前世界上已有越南、泰国、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禽流感,其中越南、土耳其等国出现了人因感染禽流感死亡的病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内蒙古、辽宁、湖南等11个省区发生多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出现3例死亡病例[1]。随着亚洲禽流感疫情迅速扩散,世界卫生组织发出了警告:禽流感绝对不仅是家禽的灾难,如果禽流感发生变种,人与禽流感病毒结合在人与人之间传染,则将是全人类的劫难:有可能导致数以百万人死亡[2]。
随着禽流感的疫情还在不断蔓延。面对因禽流感可能引发的大范围的传染病危机,人们自然而然的把注意力集中在禽流感的预防和治疗上,然而据有关资料显示,这方面的信息也不容乐观:据有关媒体报道,瑞士罗氏公司生产的常规抗流感药物“达菲”,在动物实验中显示出对H5N1型流感病毒的抑制疗效,为对付禽流感在人群中的爆发,一些国家加紧储备“达菲”,但由于该药的产能不足,“达菲”的供应已经出现了短缺的现象。由于对该项药物罗氏公司已获得了直至2016年的专利权,人们纷纷把矛盾的焦点聚集在专利上:有人指出“如果禽流感疫情大规模爆发,相关的药品专利法律法规应该‘靠边站’”,也有人呼吁罗氏公司放弃专利权,公开“达菲”的配方,允许更多的厂家生产制造该项药物[3]……
面对有可能在全球爆发的禽流感疫情,面对各国对“达菲”的需求和厂家供应的短缺,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摆在人们的面前:即在社会公众对专利产品的需求与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的专有权之间出现了明显的矛盾,专利权人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了冲突。从目前的情况看,禽流感只在世界局部地区出现,如果将来禽流感在全球爆发乃至扩及到人类,国际、国内社会应当做出如何的应对?从法律角度讲,面对因此引发的专利权人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法律应当做出如何的制度安排?是采取“让相关的药品专利法律法规‘靠边站’的做法”?还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事先对专利产品的使用、分配和利益分享做出合理的安排?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也是目前国际、国内社会面对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