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请辞下台后,台湾地区“废死联盟”呼吁“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及朝野两党不要以选举作为考量、短线思考死刑,要以人权价值作为起点,审慎思考台湾下一步如何前进。{38}今年4月30日4名死刑犯被执行后,以“废死联盟”、“民间司改会”为代表的反死刑组织批评台湾当局执行死刑草率,还有部分人权团体到“法务部”抗议。{1}
3.民意。对于台湾地区官方最大的压力,是来自广大民众反对废除死刑的压力。根据台湾地区“法务部”1993年9月间的调查显示,71.7%的民众赞成死刑,社会精英赞成者高达78.63%,而司法官赞成者更高达88.03%。 {7}270难怪王清峰感叹说:“没想到推动这个事情(指废除死刑及暂停执行死刑)这么难,阻力这么大。”{39}
4.被害人家属的抗争。被害人家属虽人数不多,但却是反对废除死刑的中坚。其中,以因爱女白晓燕被歹徒绑架杀害的艺人白冰冰最为著名,被媒体称为“强势被害人”。2010年3月11日,白冰冰痛批“法务部长”王清峰拟废除死刑是把慈悲给错了人,在受害者家属伤口上抹盐。{40}她公开宣告:如果司法不能给被害人正义,她就要组一个“复仇公司”,为被害人讨回公道。[10]她还成立白晓燕文教基金会,致力于反对废除死刑。许多被害人家属也希望“白冰冰”能替正义发声。[11]另有23年前被绑架撕票的被害人陆正的父亲陆晋德[12]和8年前被杀害的何佳燕的父母{41}均强烈要求对死刑定谳者执行死刑。2010年3月27日,超过1500名网友挺进“总统府”前,响应“聆听受害者的故事”活动,为受害者默哀,表达反对废除死刑的立场。{42}
(二)台湾地区为推行逐步废除死刑政策采取的配套措施
死刑废除在台湾地区至今如何拿捏加害人与被害人两方面的人权,已成司法单位必须面临的严肃课题。{6}145 2010年4月7日,马英九表示,台湾地区对于废除死刑仍有争议,政府的做法是透过务实政策,逐渐减少死刑判决。{31}近来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怀被害人家属。2010年年初以来,台湾地区已经见证了被害人家属左右死刑议题的威力,所以,“政府要废除死刑前,应先了解被害人之需要,可能更需要的是社会福利的协助,因此,政府宜建构一套基于社会安全体系的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以确实了解并满足被害人或其遗属的需要。”{6}56多年来,台湾地区在被害人保护方面尚算积极。
1998年台湾地区公布了“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几经修正,最新版本于2009年8月1日施行。其第4条规定,“因犯罪行为被害而死亡者之遗属、受重伤者及性侵害犯罪行为被害人”“得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由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检察署支付”,并对所需经费来源予以明列,设立“犯罪被害人保护基金”。第5条规定“补偿金应一次支付。但得因申请人之申请分期支付。”第9条对补偿项目及其最高金额做了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第21条第1项规定:“……申请人因犯罪行为被害致有急迫需要者,得先为支付暂时补偿金之决定。”第26条规定:“受领犯罪被害补偿金及暂时补偿金之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此外,该法还成立了补偿审议委员会和补偿覆审委员会,掌理补偿决定及其他有关业务。2010年3月,“法务部”又计划扩大对被害人的保护范围,受刑人在监狱工作的收入,提拔部分作为被害人的基金,目前有三亿余元可使用。{43}
2.研拟死刑替代刑罚。在过去,台湾地区的无期徒刑最多为20年。{5}241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将无期徒刑假释之门槛提高到执行25年,始得同意假释,并将现行假释后满15年未经撤销假释者,其未执行之刑以执行论之期间,提高为20年,以期待废除死刑政策完成前,能以无期徒刑替代死刑之选科,实质取代死刑判决,以作为渐进废除死刑之配套措施。{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