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新司法观念,就必须从公检法机关的职能、角色转换,从“大局”的经济内涵着眼,提升公检法机关的人权观念、效益观念。这一点,不仅公安司法机关要清楚,还要让各级党政领导都明白,从而痛下决心,消除逮捕中心化。事实证明,单纯打“人权”牌期望权力机关减少逮捕的宣教是不灵的。
2.在实践中广泛试行羁押替代性措施。根据成熟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完善非羁押性措施,如提高取保候审的技术,消除司法解释中不适当的限制,扩大其适用范围,增强取保候审的实效性。建立取保候审或羁押的风险评估机制,人力不足时可以委托民间机构来进行。运用科技手段激活监视居住的使用,如用电子手镯、电子脚环加卫星定位等方法,进行监视居住。对监视居住的理解也不能刻板,如戴着电子手镯白天在工厂上班晚上在厂内或附近休息,没有离开其住处一定范围的监控也应当视为监视居住。
3.用司法解释明确逮捕的适用范围,强制性地压缩逮捕率,公检法各机关甚至都可以用指标控制逮捕率,就如同最高法院控制减少死刑一样。滥捕本身就是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和精神的,因而,无论司法解释还是各机关自行降低逮捕率,都不存在违法之嫌。如果检察机关运用批捕杠杆限定批捕率,促使侦查机关在拘留之后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作为首选措施,就可大大缓解目前逮捕中心化的局面,达到有效控制和减少逮捕适用的效果。
当然,降低逮捕率可能会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判前逃跑的危险,这是可能要付出的一定的制度代价,我们对此应当有心理上和制度上的必要准备。但无论如何,这是值得为之努力的。我们既然能够容忍、也无法杜绝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当然也就不应当过分期望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就不会逃跑或再犯罪,关键是要建立配套的制度与之相衔接,如缺席审判制度、量刑轻重的调节规范、设定逃保罪等,将运作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作者简介】
梁玉霞,单位为暨南大学。
【注释】其中2003、2005年的逮捕率未包括职务犯罪案件的逮捕数。参见刘计划:《逮捕功能的异化及其矫正—逮捕数量与逮捕率的理性解读》,载《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3期。
这项调查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但伟对“刑事审前程序改革”进行的专题调研。见《最高检调研报告披露拟以必要性审查减少羁押》,载《法制日报》2010年3月4日。
孙谦:《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60页。
2005年《南昌市公安局执法岗位责任制》规定,办理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率要达到90% , http://www. ncga. gov. cn。公安部每年的统计结果显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批准比例,2001年批捕率为89.9%,2002年批捕率为92.42% ,2003年批捕率为92.78%。
见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这个数字只高不低。在西方许多国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羁押都属于例外情况,只占很小的比例。据全国人大对欧盟六国强制措施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况进行考察后提供的数据,在英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大约只占所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5%,95%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保释。在意大利,在开始审判前,被告人被羁押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所有被告人的15%。在芬兰,2003年共有28,617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只有1732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参见郎胜著:《欧盟国家审前羁押与保释制度》,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出版社2006年版。在德国,2000年对前西德各州的统计表明,被实行审前羁押的人数大约只占在刑事法院被判决的人的4%。参见: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岳礼玲、温小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参见季卫东:《作为国家缩影的刑罚制度—福柯监狱结构论点评》,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30日。
参见蔡昉:《中国即将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载《燕赵都市报》、《河北新闻网》,http://www. sina. corn. cn,2010年07月20日17:04。
参见都阳:《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开始发生新变化》,载《上海证券报》2008年1月2日。
参见梁玉霞、何正华:《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载《政法学刊》2006年第1期。
除去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一年的工作时间约为250天。
参见前注,刘计划文。
分别参见孙谦:《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30 -366页;李忠诚:《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8-115页;陈瑞华主编:《未决羁押制度的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61页;王昌杰、唐勇:《刍议降低逮捕适用率的途径》http://www. ahjcg. cn,2009 -7 -31。
分别参见徐静村主编:《21世纪中国刑事程序改革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9 -44、255 -259页;前注陈瑞华主编书,第19-22页。
分别参见王昌杰、唐勇:《刍议降低逮捕适用率的途径》http://www. ahjcg. cn,2009 -7-31;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宋英辉举行的取保候审适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讨会观点综述,见记者唐俊:《逮捕率偏高 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成“鸡肋”》,法制网http : //www. lawyee. net, 2007 - 7-3;前注,孙谦书,第362页。
分别参见王昌杰、唐勇:《刍议降低逮捕适用率的途径》http://www. ahjcg. cn,2009 -7 -31;前注,刘计划文。
见《最高检调研报告披露拟以必要性审查减少羁押》,载《法制日报》2010年3月4日。
分别参见前注孙谦书,第360页;陈瑞华主编书,第415-416页。
参见潘万贵、王均成:《外来人员批捕率过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Http://news. rjxj. corn. cn,2006-11-8,10: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