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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程

  

  三、走向深入


  

  (一)向WTO推荐专家


  

  为便利审理案件的需要,WTO规定,每个WTO成员都可以向WTO推荐专家,经DSB批准后,列入专家“指示性名单”(indicative list),供具体案件发生时选用。在2004年2月17日召开的DSB例会上,通过了中国提名的三名专家。消息传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三位专家是:商务部条法司前任司长张玉卿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教授,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朱榄叶教授。三位教授均着作颇丰。


  

  中国专家列入WTO专家名单,对我国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参与WTO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的规定,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成员应当由资深的政府和非政府个人组成。此次我有三位专家成功列入WTO专家名单,意味着我国的专家在WTO专业领域已经得到了WTO的认可,这是我参与WTO事务走向更深层次的表现。


  

  其次,截至目前,WTO秘书处设立的专家组成员指示性名单,来自43个国家。我国加入WTO仅两年余,即成功的推荐了专家组成员,这是我参与WTO事务走向深入的又一重要表现。


  

  再次,我三位专家顺利成为WTO专家名单中的成员,对我顺利推进争端解决工作也有重要意义。如果将来三位专家成为某些案件的专家组成员审理案件,可以积累更多的争端解决经验,更好地为我参与WTO事务服务。


  

  (二)新回合法律问题研究


  

  WTO仍在进行新议题和新规则的谈判,跟踪研究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前瞻性、创造性地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由张玉卿司长主持,商务部条法司全体人员参与了“新回合法律问题”的专题研究工作,对新回合的各项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研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三)WTO争端解决动态


  

  为了跟踪WTO争端解决的发展,为有关单位工作提供参考,WTO法律处编辑了“WTO争端解决动态”。该动态汇集了WTO最新案例的介绍,我国参与争端解决的情况,以及争端解决谈判和案例统计等其他资料。由于该动态资料新,信息量大,获得了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案”


  

  2004年3月18日,美国根据DSU的规定,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政策问题,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美国在其磋商请求中,称中国的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这个案件成为中国在WTO的第一起被诉案件。中美双方经过4轮磋商,与7月14日达成谅解,宣布此案通过磋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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