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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的财产权地位

  

  2.具体性(Concreteness)。同新颖性的含义一样,有关具体性的内涵,也呈现众说纷纭的状态。例如,有观点从思想是否具有财产特征这一角度来界定具体性,认为其指的是思想被充分描绘以至于被认为具备财产特征。有观点从表现形式这一角度来界定具体性,认为具体性的思想必须以有形形式被固定。(注:O,Brien v. RKO Radio Pictures, 68 F. Supp. 13,14 (S. D.N.Y. 1946).)有观点从思想的价值这一角度界定具体性,或认为当思想可以被立即付诸使用而不需要额外的修饰时,该思想满足具体性要求;(注:Bergman v. Electrolux Corp,558 F. Supp. 1351 (D. Nev.1983).)或认为如果原告和被告能够在24小时内将思想变为可使用的形式,那么该思想具备具体性;(注:Jones v. Ulrich, 95 N. E.2d 113, 120 (111. 1950).)或提出所谓“精心制作之思想的标准”:考察思想的接受者是否能够在被提供的思想的基础之上创作出最终作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该思想具有具体性[5]。有学者从抽象层次这一角度界定具体性,在Hand法官的“抽象测试法”(注:Nichols v. Universal Pictures Corp. 45 F. 2d 119, 121 (2dCir. 1930).)的基础上提出自己有关具体性思想的界定。Hand法官用“抽象测试法”来区分思想与表达。他认为在一定的抽象层次上,作品不再受保护,因为这样会赋予思想以垄断权。该学者认为可以将思想保护的新形式看作是一个抽象层次,这个思想受保护的抽象层次正好在传统版权法停止赋予版权保护的层次之上,正好在Hand法官归类为表达这一抽象层次之上的思想应被确认为受版权保护的被充分描绘的思想[6]。


  

  思想的具体性要求同“抽象测试法”中所体现的版权法思想不谋而合。当版权保护范围从文字性要素扩展到非文字性要素的时候,版权客体不再局限于处于抽象层次最低端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字性表达[7]。在抽象层次最顶端的最基本的思想与抽象层次最低端的表达之间存在一个临界点,临界点之上的抽象思想不受版权保护,临界点之下的具体表达受版权保护。按照思想普通财产权保护的具体性要求,只有当思想发展到一定的具体性程度才能受版权法保护,该程度不论有没有达到“抽象测试法”中的临界点,都说明基本思想不受保护。在这一点上,思想的具体性要求同“抽象测试法”具有一致性。如果思想的具体性程度达到或超过这个临界点,赋予“思想”以财产权保护没有问题,因为其已经发展成为可版权性的表达。此时,具体性要求同“抽象测试法”也是一致的。如果具体性程度的界定没有达到这一临界点,对于这种思想赋予财产权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注:如果思想达到足够具体的程度,在满足可专利性要件的基础之上,可能构成受到专利权保护的技术方案。)上述从抽象层次这一角度入手对具体性进行界定的理论即是如此。综上所述,不管对思想的具体性如何解读,同“抽象测试法”一样,具体性要求都排除对基本思想的财产权保护。


  

  相对于非物质性的表达,思想更具有抽象性和难以把握性。为了对创意人提供法律保护,同时不对思想造成垄断,“思想法”应当在两者之间作出平衡。具体性要求正是“思想法”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工具。然而,不论是从财产特征,还是从表现形式;不论是从思想的价值,还是从抽象层次来界定思想的具体性,都不免显得模糊和不可预见,具体性的思想同可版权性的表达之间难以划清界限[4](P 475)。


  

  (二)对思想普通财产权保护的评价


  

  思想的普通财产权保护赋予思想的是一种绝对权和对世权,除思想的权利人之外,所有人都不能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注:如上文注释所述,普通财产权中最为重要的权能是“使用”,例如所有权的诸项权能中最为重要的权能之一便是“使用”。在美国有关思想保护的司法实践中,之所以要求思想只有在具备“具体性”要件的时候才能够获得普通财产权保护的地位,与思想的价值性与思想普通财产权保护中权能的属性有关。思想的普通财产权中最为重要的权能是“使用”,如果思想没有达到所谓的“具体性”程度,他人对思想的“使用”还必须经过“创造性劳动”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使用”思想创作作品。然而,基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运用“创造性劳动”对思想进行“使用”,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应当是一种合法正当的行为。所以,思想的价值性或者思想的法律价值性应当在于对其的“使用”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至少不需要付出诸如“创作行为”一样的创造性劳动。尽管这种理论上的分析和判断乍看有一定道理,但还是有许多漏洞,这些漏洞的存在本身也说明了企图建构一种思想的普通财产权保护理论体系至少在逻辑上存在诸多困难。)思想。这种保护可能是思想的各种保护理论之中最为强有力的保护模式。不过,这种保护模式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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