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职务犯罪初查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2.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力。人民监督员对不服不立案决定进行审查后,经表决多数人不同意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意见的,应当提交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一级检察院应当复核。上级检察院的决定,下级检察院应当执行。这样就使检察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得到统一,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具有了程序上的独立价值。


【作者简介】
张兆松,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释】“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特殊调查手段。“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199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监察法》中的“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由于中央纪委和监察部早在1993年就合署办公,加之纪检部门高出监察机关半级,故“两指”的使用逐步被“双规”所取代。
之所以将初查主体规定为侦查机关,是因为公安机关也承担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犯罪的侦查任务,这类案件也存在初查问题。
【参考文献】

{1}王研.神秘的反贪初查权[N].报刊文摘,2009-08-14(5).
{2}刘孙承.检察机关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J].人民检察,2009(24):18-21.
{3}张思文.完善举报人复议复核权的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0(4):48-49.
{4}莫瑞安.初查制度的诉讼地位与路径选择[N].检察日报,2007-9-9(3).
{5}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协调指导处课题组.改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与规范初查工作的思考—西安市反贪线索管理及初查工作考察[J].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论坛,2008(2):120-124.
{6}喻继东,徐海.和谐社会语境下职务犯罪侦查启动机制的技术改良[A].张智辉.中国检察(第15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55.
{7}喻继东,徐海.和谐社会语境下职务犯罪侦查启动机制的技术改良[A].张智辉.中国检察(第15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55.
{8}徐全兵.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研究[A].石少侠.检察论丛[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58.
{9}徐盈雁.举报线索查不查?评估小组说了算[N].检察日报,2007-6-14(1).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