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司法遭遇“媒介审判”我们该何去何从
黄小勇
【关键词】司法;媒介审判
【全文】
人们应该还记得去年5月在湖北省巴东县一个叫野三关镇的娱乐城里发生的惨烈一幕。来此休闲的镇招商项目协调办负责人邓贵大等一行三人与服务员邓玉娇相遇,黄德智要求邓提供特殊服务遭拒,双方发生争执。在侮辱性语言和强力推搡之中,邓玉娇情急之下,从随身包中拿出水果刀,向黄德智和邓贵大乱刺,邓贵大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被刺破,不治身亡,黄德智受伤。随后,邓玉娇主动电话报警,因涉嫌故意杀人,邓玉娇被刑事拘留。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案发时间明确,没有扑朔迷离的案情和悬疑之处,然而,这起案件在网络等媒体的报道和渲染下,却导演了一场理性的司法审判和感性的民意之间剧烈碰撞的大戏。
由于案发在特殊场所(娱乐场所)、被杀者为政府官员、杀人者为娱乐城女服务员、案情涉嫌官员恃强凌弱,有媒体质疑该案存在不公的可能性,因此,“邓玉娇案”的进展格外受人关注。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认为此案是邓玉娇在面对几个具有官员这一强势身份的男人对她的强奸威胁时做出的正当防卫,并建议大家一起用行动来帮助这个用刀捍卫尊严的姐妹。此帖引发各网络论坛的巨大响应,网上一项针对邓玉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调查表明,广大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邓玉娇的正当防卫。网民普遍表示出对邓玉娇的同情甚至赞颂,在网络上邓玉娇已被授予“2009年第一烈女”、“侠女”、“圣女”等称号,营救烈女的网络呼声甚至已经变成了现实行动。在巴东县城以及邓所住的医院前,都有从各地赶来声援支持的网民,当地一些民众也聚众声援并申诉自己的利益要求,巴东县城局势紧张。
巨大的舆论和民意产生影响,6月16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邓玉娇案”,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邓玉娇的自首情节和心境障碍,法院做出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邓玉娇案的判决回应了媒体舆论的关注。尽管法院一再表示坚持公正处理,理性审判,绝不以意志和感情代替法律,但一些专家指出,此案的判决结果实际上是感性民意战胜理性司法。该案看似尘埃落定,但凸显了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话题:当公众意见借网络等媒体形成巨大舆论压力时,司法如何在理性适用法律和舆论压力之间取得平衡?司法向来以独立、理性、公正为价值追求,司法行为的职业性、专业性和理性特质要求司法工作者排除各种非理性因素干扰,公正客观地适用法律,因此传统上人们倾向于认为独立而理性的司法应该拒斥情绪性、非理性、非专业性的公众意见和舆论。然而,媒体和公众也能借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之途,影响司法个案,形成“媒介审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