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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信息灾备的法制化及公众参与

中国政府信息灾备的法制化及公众参与


The legislation and public-participation of Chines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back-up for disaster


翟翌


【摘要】信息时代面对自然或人为灾难对政府信息的威胁以及保障公民知情权,政府信息灾备有必要性。中国政府信息灾备之法制化未被予以足够重视,相关规范层次低,立法薄弱,应提高立法规范层级,加强法制化化建设。公众参与缺失是我国政府信息灾备进展缓慢重要原因,公众参与可为政府信息灾备工作提供部分合法性并有助于该项工作进展。基于政府信息灾备法制化及公众参与提出若干改进措施。
【关键词】政府信息灾备;法制化;公众参与
【全文】
  

  一、中国政府信息灾备的必要性


  

  所谓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1}“它涉及立法、行政管理等各领域,覆盖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社会生活与经济活动在当今信息社会里有非常广泛的影响。”{2}包括了政府纸质的各种档案、文件,也包括以电子信息存在的磁盘、电子存储等数据库形式的各种政府资料。


  

  在现代信息社会,作为社会系统中枢的政府信息,对政府机构履行职能、社会有效运转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信息包括社会保险金账户和资金情况、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情况、犯罪记录、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和交易备案情况、央行清算系统信息、军事信息、武器部署、国防技术、指挥系统、国家机密、各种政府档案、社会管理所需的各种政府信息等等,和因此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以往政府档案为纸质的时代不同,数字信息具有即时性、无形性、大量性、易丢失性、难恢复性等特点,一旦出现意外故障导致信息丢失,将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由于各种原因的天灾、人祸,政府信息的安全也会有可能遭到危及和损毁,比如在1906年4月18日发生在美国繁华的都市旧金山8.3级特大地震不仅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于地震和随后的火灾,旧金山市政府的档案几乎全部被毁,该市一些市政工作在灾后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当时旧金山许多华人即因为市政关于出生证明的档案材料全部被毁而声称自己出生于美国,取得了美国公民身份。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中,北川县委大楼、汉旺镇政府大楼全部倒塌,遵道镇镇政府大楼、北川县人民法院等政府机构被夷为平地,部分政府信息和档案亦被毁{3}。


  

  所谓“信息灾备”,是信息灾害备份(backupforinformationdisasterrecovery)的简称,为了灾难恢复而对数据、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统、基础设施、专业技术支持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进行备份的过程。政府信息灾备的目的在于“业务连续管理”BCM(businesscontinuitymanagement),为保护组织的利益、声誉、品牌和价值创造活动,找出对组织有潜在影响的威胁,提供建设组织有效反应恢复能力的框架的整体管理过程。包括组织在面临灾难时对恢复或连续性的管理,以及为保证业务连续计划或灾难恢复预案的有效性的培训、演练和检查的全部过程。[1]比如在美国纽约911突发灾难事件中,总部设在世贸大楼的1200家大型企业因为信息数据库的丧失而无法开展经营而破产或陷入困境,其中申请破产保护的金融机构不乏纽约银行这样的大型金融机构,而同在该大楼里,虽然主数据库亦遭受损害,但事先进行了异地数据灾备的摩根士丹利、德意志银行稍作片刻即宣布自己的业务不受影响,可见信息灾备的重要性。对作为社会中枢的政府而言,这种重要性自然也体现在政府数据的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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