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均GDP增长了5倍,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数亿。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富裕阶层的出现,我国的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中国改革开放后基尼系数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按照国际公认的分配差距的“警戒线”(0·4)来看,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早已远远超过了警戒线,说明我们的社会分配制度不公平的倾向性已经开始明了化。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严重的后果将是加剧公众心理失衡程度,产生对社会制度的不信任,不满的情绪开始在一部分人特别是那些社会底层的人的心中囤积,此时若没有适当的方法加以疏导和宣泄,在一定气候下,就极可能引发社会震荡和冲突,威胁社会稳定及安全。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福利并没有惠泽到每一位民众,尽管事实上人们的生活水平较改革前有了质的改变。因为明显的社会不公,使得他们逐渐被边缘化,由此而产生严重的社会剥夺感和相对贫困感。这种对社会地位和贫困的主观感受,在生存伦理规则的推动下,逐渐促使底层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和维权行动的开展,最终选择为了权利,为了利益而诉诸暴力。
(四)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
我国社会成员有多种利益表达渠道,例如信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此外还有行政领导接待制度(如市长接待日、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等),但对于弱势、底层民众而言,这些渠道往往存在梗塞现象,使他们无法有效地表达他们合理的利益诉求。
以上诸种利益表达渠道都有自身缺陷: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①各级人大代表现行的遴选提名完全由党政部门主导,这种提名方式使得人大代表不能真正代表选民利益;②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以及各类代表的比例与选民的人口结构并无关联,被提名代表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因此也令人质疑;③人大代表的权力极为有限,在相当程度上只不过是一种摆设;④选民对人大代表无法有效地监督,因此人大代表事实上并不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2、政治协商制度:在现行制度下,政协委员产生方式的非民主性、委员构成的倾斜特征、委员提案的非透明性以及缺乏社会代表性等问题,大大消解了政协作为社会利益表达管道的价值。3、信访制度:①信访数量剧增,信访部门应付不了;②信访反映的问题,信访部门解决不了;③信访部门既无法立案,也没有适当的结案监督机制。4、①具有较大的随意、非制度性;②依赖于领导人个人素质,人治色彩浓厚,容易造成对法治的破坏且收效甚微。
(四)政府公职人员未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