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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诺齐克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观

评诺齐克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观


徐友渔


【摘要】本文扼要回顾了诺齐克对罗尔斯的批评,介绍、分析了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出版之后围绕权利问题引起的讨论、争论,以及修正和补充意见,既有内格尔等人尖锐的,根本性的批评,也有曼克、费舍尔、克日纳的支持、补充观点,并把诺齐克与罗斯巴德和兰德作了简单比较,借以说明诺齐克的理论贡献和在自由至上论者中的地位。
【关键词】诺齐克;权利;正义
【全文】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于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一书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使得政治哲学成为当代西方哲学中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领域,使得被许多人不看好的自由主义重新充满活力,使得正义以及与之相关的自由、权利、平等等概念成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


  

  但是,罗尔斯的《正义论》并没有成为人们只能仰止的高山。1974年,罗尔斯在哈佛大学的同事诺齐克发表了《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形成第二次轰动,这部著作与《正义论》风格迥异、立场针锋相对。更重要的是,它不是在同一个平面上逐点驳斥《正义论》,而是紧紧围绕“个人权利”这个核心概念发展出一个在一系列重要问题上见解新颖、内在逻辑融贯的政治理论体系。


  

  《正义论》和《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相继问世,两部著作分别具有的独创性和影响力,后者对前者别具一格的批评,以及它们引起的热烈讨论和争论,构成了当代政治哲学中华丽的一章。中国学术界对《正义论》和《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内容、贡献和影响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本文拟在简明扼要地回顾、总结诺齐克对罗尔斯的批评之后,着重介绍、分析诺齐克批评之后围绕权利问题引起的讨论、争论以及修正和补充。哲学总是也只能是在争论中发展,我们凭借对有关争论的细致讨论可以加深理解罗尔斯和诺齐克的贡献,把握当代政治哲学的最新发展。


  

  一、对罗尔斯分配正义论的批评


  

  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的前言中说:“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人和团体如果不侵犯他们的权利的话就不可以对他们做的。这些权利十分坚牢和广泛,以至于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如果国家及其官员要有所为的话,他们到底可以做什么。”[1](P1)这是诺齐克整个政治哲学的出发点,也是他批评罗尔斯的根据。


  

  对于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概念,诺齐克干脆予以否定,认为分配正义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成问题和误导人的。诺齐克说,人们谈论分配的正义,就好像有一些东西现成地放在那里,或一个馅饼会从天而降,由人们根据某种原则或标准来分配,他们没有考虑待分配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实际情况是,一个社会中的种种财产、资源已经被人们控制或拥有(hold),关键问题是这些财产和资源是不是真正属于有权利(beentitled)拥有他们的人,因此,正义原则不是关于分配的正义,而是关于拥有的正义。关于拥有的正义有三个方面:(1)拥有的初始获得,包括对无主物的占用;(2)拥有的转让;(3)除非应用前面这两步(以及多次重复),否则没有权利拥有。[2](P14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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