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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思想的源流与嬗变

合作社思想的源流与嬗变



——基于合作社法思想基础的历史考察

陈婉玲


【关键词】合作社思想;源流;嬗变
【全文】
  

  合作社法的思想基础源自于形形色色的合作社思想。工业革命导致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劳资矛盾异常尖锐,这种矛盾迫使经济上弱小的手工业者、小生产者、消费者等社会劳动阶层联合起来寻求政治解放和经济权利的救济,合作社运动与工会运动一起,成为劳动者反抗资本剥削、谋求政治、经济权利的两架“马车”。合作社运动不排斥资本,劳动者独立自主解决自身利益诉求,通过经济上的合作互助对抗雄厚的大资本,以和平的方式寻求经济权利的自救和理想的实现。这种以对抗资本剥削争取自己生存权利为目的的结社因其温和、妥协、非暴力的特点,尤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充分就业、增加社员收入等方面的独特经济功能,得到资产阶级政府的认同,合作社运动取得了与工会运动不同的待遇和命运。一百多年来,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变革的合作社已经成为具有重要的经济影响力的经济组织。纵观世界各国合作社法的实践,其立法模式和价值追求表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路径,合作社思想作为合作社法的思想基础,其不断发展与变异对世界各国合作社立法模式选择和立法精神的确立具有深远影响。


  

  一、“乌托邦”的理想:近代合作社思想的本源


  

  以合作互助为核心精神的合作社法思想,起源于社会经济的“乌托邦”理想。自古以来,人类就有一个梦想,希望所有人都能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剥削、没有等级差别、没有尔虞我诈的和平乐园里。“乌托邦”就是人们基于对社会变革的责任和义务而超越于给定的现实社会,并对不可能最终实现的、终极性的社会理想状态的一种构想或设计,代表着人类对某种社会理想的追求和期待。这种追求和期待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是人类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想象,反而成为“空想”、“不科学”、“异想天开”的代名词。然而,正是“乌托邦”思想者对未来世界超乎现实的美好设计,激起了生活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对新生活的崇敬和期待,成为合作结社寻求解放的思想源泉。


  

  西欧社会在中世纪封建制度崩溃后逐步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资本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透过工厂制度压榨工人,攫取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劳动者生存环境窘迫,“劳动意味着衣衫褴褛、无知无识、卑鄙下流,劳动者是可憎恶和卑贱的”。[1]劳工痛苦而悲惨的生活,不仅促使其觉醒,产生摆脱压迫、争取权利的诉求,而且也得到一批社会活动家、政治家和思想家的同情,他们不断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和内在矛盾,强调私有制是矛盾的根源,主张通过废除私有制、建立理想的社会制度来消灭剥削和贫困。他们描绘一幅幅“乌托邦”式的和谐社会蓝图,并对这种理想的生活寄予无上的热情和追求。早期学者所描述的理想社会蓝图,以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最为典型,尤其是英国伟大的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所描绘的人人平等、人人相爱、人人劳动的完美未来社会模型,成为人类世代向往的乐园。这些早期“乌托邦”思想成为空想社会主义合作社思想最重要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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