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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蓬勃发展、务实创新

环境资源法学蓬勃发展、务实创新


周珂;曹霞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学;蓬勃发展;务实创新
【全文】
  

  一、学术研究概况


  

  2006年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可谓屿彩纷硕果累累。其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立足于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注重和谐的思想贯穿到整个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中;第二,与相关学科的互动与对话进一步推动了环境资源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全面发展,越来越多的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相关学科的学者开始关注并参与了环境资源法学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促进了环境法学体系的完善、理论深度的拓展、研究水平的提升;第三,理论探讨、实务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学术活动空前活跃;第四,与环保实际工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承担了许多重要科研课题与项目的研究,成果丰富,效益显著;第五,学术研究队伍迅速壮大,更多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学术研究成果受到学界的高度评价。


  

  本年度的主要学术活动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究会2006年年会与学术研讨会于8月10日至1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司和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承办。本次会议以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环境法律题、矿产资源与能源法律问题、区域经济与区域环境法律问题以及其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等为主题,收到了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等90多个单位的450多位作者的论文380多篇。全国人大环资委叶如棠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孙在雍副会长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对环境保护用地制度、生态破坏的社会化填补、环境权益的多渠道救济、环境再生金制度、环境损害赔偿概念的重新界定、矿难事故的刑法遏制、非法煤矿的原因和对策、自然资源的权属问题、矿产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行使、矿产权的合理流转和矿产资源的利益分配等问题展开全面而热烈的讨论,广泛深入地交换了观点。


  

  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与瑞士联邦经济总局共同主办的“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立法问题研讨会”于2006年12月12日在人大会议中心召开。来自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内与外资企业的专家与学者与瑞士驻华使馆大使、瑞士环境法方面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认真比较了欧盟、瑞士与中国在电子废物的收集、循环利用等立法领域的经验,在广泛交流与研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宝贵的立法建议与意见,对我国今后循环经济立法的出台与电子废物循环利用专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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