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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在适用社区矫正中的形式构造

法律监督在适用社区矫正中的形式构造


张曦


【摘要】在许多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监禁人数,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行刑执行模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改革我国的刑罚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对于执行权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现有30个省(区、市)相继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但对于相关的社区矫正现存的一些适用条件,许多人并不很熟悉,尤其是对适用社区矫正如何进行法律监督,在社区矫正适用中则更为“生疏”。为减少在适用社区矫正的执行过程中发生适用不当,防止执行权滥用和异化、维护公平正义,应当强调在适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并设计一套科学的运作规范,以合理寻求在适用社区矫正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合理平衡。
【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机制
【全文】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的非监禁制裁措施,它是建立在“复归理论”基础上的“舶来品”{1}。它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不断地进行着刑罚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一种尝试用最有效、经济、文明、人道的方式处理犯罪人的背景下产生的新的刑罚措施。我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开展了相关社区矫正工作。2005年及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社区矫正工作至此在全国试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但是,应当看到我们在试行社区矫正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尤其在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矫正方式的规范和矫正效果如何等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本文旨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国外和国内两个视角,对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进行分析,并针对在我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法律监督缺失问题,借鉴国外经验,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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