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前科的法律后果是一种明显的不利后果,是一种显性的惩罚,那么,前科的非法律后果也如影随行伴随有前科者的终生,时时可感,永远挥之不去,罪犯的标签则时刻“贴在”脸上,导致他们倍受歧视,形成事实上的人格减等,由此带来障碍其求职、升学、婚恋等一系列问题。罗曼·罗兰说曾说过:“对于真诚悔过的人是不能拒绝的,否则,他将数十次百次地疯狂犯罪,来报复社会。”不容否认,前科的非法定后果也是不容低估的,前科的长久存在可能会使真诚改过的人承受过于苛酷的负担,并妨碍他们改善更生、复归社会,使之看不到希望而重新危害社会。毋庸置疑,前科的非法定后果是报应观念在人们意识中根深蒂固的反映,也是前科的法律后果带来的必然结果。理由很简单,既然法律那么在意前科,社会又怎能无条件地宽恕呢?因此,我们有必要借助法律消灭前科的后果,来改变法律文化,以此达到消灭前科的非法定后果{2}。
(三)前科制度现状剖析
不容否认,前科的存在有一定的作用,它可以时刻提醒有前科者不要忘记刑罚之苦,不要再以身试法;也可以威慑那些潜在的不稳定分子及时悬崖勒马,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前科存在的负面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其一,不利于有前科者回归社会。前科的永久存在,使有前科者的各项权利受到限制,无法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其二,由于有前科者无法融入社会,可能导致他们重新实施犯罪,不利于犯罪的预防;其三,前科不能消灭,违背公正、人道的法律精神;其四,现有的前科制度违背世界刑事立法轻缓的潮流和趋势。因此,改革现有前科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有效地预防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刑法逐渐走向宽容和轻缓的今天,前科消灭更彰显其独特的生命力。
二、俄罗斯未成年人前科制度
(一)前科的概念与性质
俄罗斯刑法中的前科制度由前科和前科消灭两部分组成。前苏联刑法教科书将“前科”界定为“被法院认定犯有罪行并判处具体刑罚方法的人的一种特殊法律状态”{3}。当代俄罗斯刑法理论认为,前科就是因一个人实施犯罪而被处以某种刑罚对他所造成的并对他发生一定不利法律后果的法律地位{4}。俄罗斯的刑事责任是由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实施犯罪的人进行谴责、判处刑罚和前科三部分组成的,前科是刑事责任的要素之一,前科伴随着被判刑人权利和自由的某种限制,包含着惩罚的内容。确切地讲,俄罗斯刑法中的前科,是指行为人因实施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事实,在俄罗斯因过失犯罪被判刑被认为没有前科,被免除刑罚处罚的人,也被认为没有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