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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

  

  其实,世界法治国家均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如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被指控人可以在程序的任何阶段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日本刑事诉讼法30条规定,被告人或者被疑人,可以随时选任辩护人。《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49条规定,在侦查程序中确定为被告人时有权请求辩护人,被拘捕或者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请辩护人参加诉讼,至于轻罪案件在调查程序和自诉程序中从提起刑事案件起就有权请辩护人。英国、美国等国在侦查阶段律师均是以辩护人的身份参加侦查。联合国有关文件也体现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如《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条就要求,“所有的人都有权请求由其选择的一名律师协助保护和确定其权利,并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为其辩护。”应当说,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不仅符合法理,亦是当今国际司法的共同准则。


  

  综上,我们建议,我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应当明确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即明确规定,“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前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与此同时,对其他相关的法律也要进行修改。首当其冲的是宪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此条文规定在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仅限于审判阶段。显然,现行规定滞后于我国法治现实。同时,辩护权是被追诉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其立足点应当是“公民”。因此,我们建议《宪法》修改时,应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章专条或有关条款中规定:“公民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


  

  在明确侦查阶段辩护人诉讼身份的同时,还应明确其职责。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职责应当包括实体性辩护和程序性辩护两个方面。律师在侦查阶段进行的典型实体辩护行为包括提出材料证明没有犯罪行为发生、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犯罪嫌疑人属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等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是为以后诉讼阶段实体辩护做准备的,如在我国,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涉嫌的罪名等,在德国侦查阶段律师有权阅卷,在英美国家辩护律师有自行取证权,在日本律师有权申请证据保全等。这些行为都具有实体性辩护的特征或因素。除此之外,律师在侦查阶段还有另外一项重要职责,即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程序性辩护。如前述一些西方国家律师在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在场权,对侦查中不合法的行为有控告、申诉权,有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的权利等等,都有程序辩护的性质。在我国,侦查阶段如果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以及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为,应当提出申诉、控告,以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都属于程序性辩护。如果说在刑事诉讼中我们应当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那么由于侦查权具有更强的主动性、侵犯性,程序性辩护在侦查阶段更应当受到重视。


  

  基于上述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辩护人职责的定位就很不合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处辩护人的职责仅仅涉及实体性辩护,而没有包括程序性辩护。根据上文分析,侦查阶段辩护人职责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程序性辩护,另外,即使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人也不仅限于实体性辩护。因此,我们建议将此条修改为:“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收集、提出犯罪嫌疑犯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维护其诉讼权利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侦查阶段加强律师诉讼权利面临之困境


  

  较之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解释的规定,新《律师法》在律师介入侦查的时间起点、律师的阅卷权范围、律师会见权以及律师调查取证权等方面扩充了律师的权利。它的颁布实施,“为律师更好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公平和正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步骤”[17]。正因为如此,业界对新《律师法》报以厚望,评价其为“吸收了多年来司法改革的成果,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18]然而,由于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发生冲突并且两部法律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和全国人大制订或修改,加之《律师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或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律师法》相关规定得不到有效执行,甚至在有些地方根本不承认其效力。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厘清《律师法》的效力,从而准确定位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定权利”,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制度或规则的进一步改革或完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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