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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

  

  第二类是恶意盗取或撕毁已签书面劳动合同仲裁索赔型。


  

  该种类型主要发生在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经理或能够直接接触到企业留存劳动合同文件的人员中,由于此类人员是直接管理企业备份劳动合同的人,且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一旦他们对企业心存不满或与企业发生纠纷,很容易产生盗取或撕毁劳动合同,进而自己或唆使其他员工,向企业提起索赔双倍工资仲裁,给企业制造麻烦的恶意。实践中,此类纠纷还较为常见,且企业往往处于被动挨打的不利地位。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完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将备存的劳动合同登记造册,并由保管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严格的劳动合同借出归还签字制度,由借出人、归还人签字确认,避免给他人留下恶意盗取、毁损合同的机会。2、企业在辞退人力资源主管、经理或与其发生矛盾时,应稳妥处理,稳定人员情绪,在及时接管劳动合同等重要文件后,再行作出处理决定,避免不利情形的发生。3、注意保留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此类文件均会写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证明企业曾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间接证据使用。4、一旦发现有盗取、损毁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应及时报案,并留存出警记录,以作为证据使用。5、企业应注意搜集其他能够证明曾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在社保部门备案的合同,曾提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等事实的交接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协议等等,以充分证明企业无拒签劳动合同的恶意。6、及时追究盗取、撕毁劳动合同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第三类是因企业自身过错被索赔双倍工资型。


  

  该种类型主要是因企业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或合法用工观念淡漠,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被劳动者提起索赔双倍工资仲裁而产生。此类索赔纠纷,法律事实较为简单,违法事实明显,双方争议不大,且多以企业败诉告终。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企业应强化合法用工法律意识,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双倍工资索赔法律风险的发生。2、及时补签劳动合同,降低违法成本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3、避免侥幸心理,及时与劳动者协商赔偿或补偿事宜,补签劳动合同或达成调解协议,降低仲裁及诉讼成本以及赔偿数额。4、明确双倍工资的惩罚性及其与劳动者正常工资报酬的区别,以及二者适用仲裁时效的区别,及时审查劳动者双倍工资索赔请求是否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并要求驳回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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