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
麻增伟
【摘要】针对企业目前在劳动争议实践中遇到的双倍工资索赔情形,笔者将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类型,提出企业应对此类诉讼的方法和技巧,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双倍工资诉讼;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索赔诉讼
【全文】
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企业拒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明确做出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该惩罚性规定使企业面临更大的违法成本,大大减少了企业拒签劳动合同违法情形的发生,很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近来面对双倍工资的利益驱动,一些劳动者采取不当手段,恶意提起双倍工资索赔诉讼,不仅加大企业的用工和诉讼成本,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且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诚信原则和立法宗旨。
针对企业目前在劳动争议实践中遇到的双倍工资索赔情形,笔者将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诉讼,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类型,提出企业应对此类诉讼的方法和技巧,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第一类是劳动者恶意拒签型。
该种类型主要是个别劳动者面对双倍工资赔偿的利益驱动,在充分了解法律关于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惩罚性规定的情况下,故意通过种种途径和借口,拒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拖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找人代替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获得非法利益。
企业应对此类索赔的策略:1、企业在与劳动者初步达成签订劳动合同意向时,应将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避免劳动者以劳动合同主要条款不符合招聘时承诺条件为由,不签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2、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双方现场签订,避免给劳动者留下找人代签的可能和机会。3、对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而拒不签订的劳动者,企业应通过发出特快专递或由劳动者签收的方式,固定曾发出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证据,以证明企业无拒签劳动合同的恶意。4、对于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并及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