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市乡两级——体制改革简单设想
杨斌
【关键词】体制改革
【全文】
昨天献完血后有些困,晚上睡了个好觉。今天早上坐车去上班,车上听到两位“朋友”在聊天,从话语中听出他们的身份应该是中学(初中)校长和村支书,他们大概在说现在的社会世道不怎么理想,下面的工作人员都在忙于造假,工作的生命力就在于假资料。我一边在听他们聊天,一边在思考我的一些想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观察,以及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发现我们体制的一些问题。很多行政机关并没有具体做什么事情,而是很简单地想当然将自己的任务转接或者分配给下一级,从他们俩的谈话中也可以听出对这种任务转接的反感。有些级别内的政府机关基本上没有实际的工作,人浮于事。
从建国以来,我们一直有在改革政府机构,可是改来改去,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机构还是那么多,人员也是那么多,财政支出正常的、不合理的也是那么多。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尽管我们有那么多机关、机构,可是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度却一点没有没有改善,中央政策的执行一到地方就受到很大的折扣。
我们不妨来看看我们现有的体制:中央——省——市——区或县——街道办事处或乡——社区或村级——居民或村民。中央政策的执行要通过5级才能具体到达人民群众手中。加之,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自下而上的选举制度,因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态势极其容易被中间层次扭曲而达不到中央高层,一样的道理,中央高层的决策由于中间层次的过多理解,达到人民群众的时候已经大打折扣。而且这种分析只是简单地从制度正常层面来理解,并没有完全考虑人为的巨大国度特色因素。其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中间环节出现“错误”,不管是最上面的,还是最下面的都将承受错误的后果。当然,按照金字塔的原理,必然是最下面的人民群众受苦受累。
我以为,真正有效的制度通行,包括执行力的加强势必要减少中间环节的转接和理解。理想的层次无疑是中央直接到民众,只是这种层次的治理除了那些非常非常小的国度有条件满足外,稍微大一点(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的国家就面临实际的难题。于此,我们需要结合实际追求次理想。在中国这样的国度,我们以为这样的层次相对合理:中央——省——市或县——社区或者村级——居民或村民。
按照这种层次设计,我们需要撤销地级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这两级。